焦作法院“线上网上”齐发力 严防严控战疫魔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诉讼工作有序开展,焦作两级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微信方式开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线上方式,积极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开展,做到在抗击疫情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止2月5日上午11时,焦作两级法院开展网上立案46件,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解决联系法官、案件咨询等事宜162人次,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发起财产查控1105件次,通过执行网络系统办结案件51件,执行到位金额305.95万元。
焦作中院
“线下”纠纷“线上”解
10分钟搞定家事案
2月4日上午,远在上海工作的张先生,坐在办公室里,通过手机与焦作中院的法官们实现了“面对面”沟通,10分钟后就搞定了撤诉申请的相关手续,案件快速顺利办结。这是疫情爆发以来,焦作中院通过网上法院调解成功的首例家事案件。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焦作两级法院及时关闭了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来访接待场所,停止办理线下案件受理、纸质卷宗移转等诉讼业务。张先生与妻子的离婚纠纷案在上诉到焦作中院后,遭遇了疫情。“这可咋办?疫情来了,这事得拖到啥时候才到头呀!”张先生心急如焚。
面对特殊时期、特殊情况,焦作中院及时将审判工作由线下转移到了线上。案件不能拖,矛盾要化解。家事审判庭的法官立即切换了工作模式,通过电话、微信、网上法院等方式开始了在线调解工作。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先生和妻子终于回心转意、尽弃前嫌,男方主动申请撤诉。
“我现在上海工作,疫情期间不能乱跑呀,不小心感染了病毒可咋办?”在办理撤诉手续时,张先生忧心忡忡地说。
“不用担心,我们可以通过网上法院解决,不用见面,不用来回跑就能办理所有手续……”家事审判庭庭长李玉香解释说。
2月4日上午10点,在焦作中院8号多功能法庭里,法官通过网上法庭与当事人进行了手机联网,在10分钟之内,将口述、记录、签字、按手印、上传、存档等撤诉手续全部办妥。
张先生高兴地说:“网上办事就是方便,不仅化解了矛盾,办事效率还这么高,用手机就把事情搞定了,十分感谢……”
沁阳市法院
“微法院”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
为有效减少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沁阳市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办理网上立案等诉讼事宜,并公开立案庭负责人电话和手机号码,随时提供咨询和指导,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调整案件开庭时间,对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11日期间开庭的案件,安排承办法官逐案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征求意见调整庭审时间。
符合网上办案条件的,充分利用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积极引导安排网上开庭、质证、调解等诉讼活动,目前已调整开庭日期案件91件。积极引导有信访诉求的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孟州市法院
巧用微信开庭 成功调解纠纷
为充分应对疫情期间的案件审理工作,孟州市法院积极采取电话调解、微信视频开庭等形式开展工作,依法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2018年6月29日,被告吴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向原告林某借款16万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于2020年1月向孟州市法院起诉,索要本金及利息21万余元。
孟州市法院的姚红霞法官考虑到被告居住在武汉,无法亲自到庭,于是多次用电话沟通,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为更好更快解决双方纠纷,2月5日,姚红霞采用微信视频方式进行开庭。经过姚红霞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书,纠纷顺利解决,真正做到了防疫和审判两不误!
温县法院
“智慧审判”助力疫情防控
“你是否听清?”
“听清了”
“你对被告的陈述是否有意见?”
……
2月4日上午,面对疫情防控需要,温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速裁团队负责人樊世凯正进行着一场特殊的庭审,对一起劳务纠纷案件进行“隔空”审理。
家住湖北十堰的原告吴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起诉家住温县的张某,由于疫情防控的特殊原因,樊世凯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和积极配合下,通过远程庭审系统网上开庭、进行法庭调查,原被告用手机连线网上举证、质证,使案件进行及时审理。整个庭审经过两个多小时,其间,樊世凯还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对双方进行了线上调解,由于双方差距较大,当场未调解成功,该案将择日宣判。
街上冷冷清清,审判庭也空空落落。
与此同时,在民事审判庭庭长王卫东的办公室,只有王卫东和书记员两个人在屋的房间内,却进行着涉及多人的庭审,旁边录像设备对庭审全程录音录像。
“请将微信群人名进行实名备注,并注明各自身份。”
“已备注”
“备注”……
此案中,法官和书记员、两名陪审员、两名代理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分别在不同场合,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对张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一案进行开庭,虽然被告缺席,但顺利完成了举证、法庭调查等庭审程序。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传到微信群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当事人在群内确认,并由其自行下载,同时告知其待疫情结束后到法院在纸质版的笔录上签字,并在微信群内留痕。
有事“网上办” 开庭“不见面”
为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2月3日,修武县法院法官采取微信群网上开庭方式审理了一起案件。
2018年5月,薛某某与中国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五份保险合同,薛某某如期缴纳了保险费用,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生效。2019年4月29日薛某某患腔隙脑梗塞住院治疗,出院后申请理赔,中国某保险公司于2019年6月5日,以未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重疾范畴为由,给薛某某下达不予受理通知,并继续扣除原告的保险金,薛某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为此形成纠纷,薛某某便诉至法院。
庭审前,承办法官范鑫就该案专门建立微信群,告知双方当事人9:30准时开庭,承办法官就该案审理的重点与书记员进行了讨论,并强调做好微信群内留痕工作。庭审开始时,法官、书记员、原被告双方打开微信群视频确认身份,确定相关信息。
庭审中,由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拍成图片或文档链接上传到微信群,也由承办法官将法院调取的证据传到群里;由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由被告答辩......每个人严格遵守庭审程序,有序进行。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微信群里的庭审笔录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当事人在群内确认,并由其自行下载,存入纸质卷宗。同时告知当事人待疫情结束后到法院在纸质版的笔录上签字,全程在微信群内留痕。将微信群内记录同时作电子记录保存,近两个小时的庭审顺利完成。
在这个特殊时期内,通过创新开庭方式,实现有事“网上办”、开庭“不见面”,既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又及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收到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武陟县法院
微信调解 足不出户解纠纷
2月4日至5日,武陟县法院通过微信平台成功调解了4起纠纷案件。不仅要全力阻击疫情传播,更要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武陟县法院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托微信平台大力开展调解工作,专门建立个案微信群,将工作从线下转为线上,通过微信举证质证,耐心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无误后在线确认,全力做到了防疫、调解两不误!
解放区法院
网上庭审“互联”当事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最大程度地降低当事人因诉讼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解放区法院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形成了“措施得力,思想重‘疫’,科技助力,网上战‘役’,一线给力,共同防‘疫’”的抗疫格局。
2月4日上午10点,在解放区法院2号审判庭内,一场特殊地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请确认网络是否畅通,并将手机摄像头水平对准您的位置...”
“正常”
“正常”
“下面,庭审正式开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娇向原告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因被告未能遵守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2019年11月,原告将其诉至解放区法院。该案件原定于2020年2月3日开庭审理,因二被告系郑州市人,且疫情期间不方便出行,案件审理遇阻。
为保障当事人地诉讼权利,使案件能够尽快审理,解放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宋秀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巧用“信息化+审判”模式, 进行网上庭审,“互联”当事人。上午10时, 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微信屏幕,详尽地向法官陈述着自己的意见,屏幕外,书记员飞速地记录着庭审全过程。原、被告在法官主持下有序、依次发言,和传统庭审现场并无异样。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庭审于当天上午12时左右顺利完成,该案将择期宣判。
“微信开庭的办法真的不错,太方便了,特别是在这个特殊时期,大家都不敢轻易出门,希望更多法院都能采用这个办法。”原告代理律师于某激动地说。
山阳区、中站区法院
网上办案 高效快速解民忧
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山阳区法院积极利用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执行一起租赁合同案件,该案虽未完全执结,但此次网上执行使得这起标的14万余元的执行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
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而受阻!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工作,中站区法院张小涛团队先后采用电话调解和微信视频形式分别对一起追偿案件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马村区法院
创新诉讼服务 护佑群众安全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马村区法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马村区法院技术部门积极借助网络实时通讯技术,将法庭与远在异地的当事人互通,实现法官与上诉人视频“隔空对话”,如同上诉人在庭审现场一样。既促进了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也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
2月4日上午,马村区法院王小平速裁审判团队,通过网络远程视频连线在各自住所的双方当事人,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在当前疫情多发的情况下,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化解纠纷,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还有效避免了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本次“互联网+审判”模式,在以往远程庭审模式基础上进行了有效的创新。庭审前,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提前准备,告知双方当事人网络庭审安排情况,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并将双方质证提前上传。庭审当日先召开庭前会议,提前进行网络远程庭审设备调试,保障庭审环境不被干扰,设备正常运行,网络通顺快速。庭审过程中,通过远程视屏连线,将本次庭审笔录,双方提供质证进行实时分享,保证双方沟通顺畅,同时全程录音录像,实时存储本次庭审全部信息。庭审后,通过远程软件,双方当事人通过远程连线签字,确认笔录无异议。
精彩回顾
“线下”纠纷“线上”解 焦作中院法官网上10分钟搞定一起家事案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二)
@所有人,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河南省委、省政府又有新指示了!
编辑:李怡静 程萌
审核:刘建章
焦作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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