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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真假刑法:热剧里的死刑都是假的?

雨山 印客美学 2023-04-22


懂美学的人,连颜值都会变高


首先,今天先向童鞋们安利一个新剧——《长安十二时辰》,一部改编自马伯庸的同名小说。


整部剧一共25集讲的是长安上元节的24小时发生的故事。


这部剧豆瓣评分8.7。信息之大,情节之紧凑,可谓国剧中的经典。


电视开篇就是靖安司李必(易烊千玺饰演)收到密信得知突厥的狼卫已然入城,而在上元节将有所行动,他们要毁灭长安。


手无足措之际,李必从大牢里启动了死囚张小敬。



张小敬,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帅,入狱前杀34人,包括自己的上司。而能否在惊险24小时中,找到线索,成功反恐,保住长安,就靠这个身陷囹圄的敬哥哥了!


小印刷完前几集烧脑剧,血脉喷张的同时,惊呼真的需要唐代科普,才能流畅看剧。为了安利inker们去看剧,同时了解关于唐代(不止于唐)的各种知识点。接下来,我们会分几期,科普关于唐以及其他朝代的小知识。


今天就用这部剧里的一个问题来延伸展开:在唐朝法律中真的可以将一位死囚救出来吗?古代刑律到底是怎样的?

 



是主角光环还是唐律太松?


唐朝的刑事法律制度与之前历代相比,已经发展到比较完备的程度。唐代的刑罚制度基本上继承隋制,以“五刑”为其法定刑种。唐代的五刑是:笞、杖、徒、流、死。


死囚真的可以临危受命吗?


其实,中国传统就有慎行和慎杀的观点。唐代开放包容,在立法、用法方面也享有“得古今之平”的盛誉,对死刑的限制力度也是空前的。


隋朝末年,由于冲突频发,于是隋炀帝就加大了刑罚的力度。残酷的刑法使人不堪忍受,死亡人数就多了起来。李渊称帝后,对刑法放宽了处理,后约法十二条,除:杀人,劫盗,逃兵,叛逆这几条是死刑外,其他的消除了死刑。到了李世民当皇帝时,同州人(渭南市大荔县)房强,弟弟以谋反罪定论,房强按照律令也应当处死。李世民看到后怜悯起来,后与群臣商议后免房强死罪,发配流放他乡。

唐玄宗李隆基于天宝六年(747),颁布了明确的诏令,“承大道之训,务好生之德”,废除了绞、斩的死刑条款,减死而决重杖流放岭南。《资治通鉴》称:“(玄宗)慕好生之名,故令应绞、斩者皆重杖流岭南。

在唐玄宗登基之后,“思宏王道之化,实务好生之德”,对待死刑的态度更加审慎。仅在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就曾有五次恩赦之举。


所以,我们在《长安》中所看到的的被捞出来这样的剧情,在历史上是真的可能发生的。除了被捞出来的张小敬之外,而事实上,历史上真的会发生刀下留人的真实案例?


 



“刀下留人!哥哥息怒;想燕青……也多有功来;怎先看俺众兄弟之面;饶过他这一次吧!

——元·李文蔚《燕青捕鱼》

 

“刀斧手将 白瓦尔罕 推出帐外,将要行刑,忽听火光中一位佳人从外进来,连叫刀下留人。

——《荡寇志》第一一七回

 

在中国传统戏剧中“刀下留人”一词就已早早出现,而且刀下留人并不是完全的空穴来风。

 


比起唐代,宋代更是对死囚的态度较为审慎。


宋朝对司法审查制度也非常之严格“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宋朝的审判制度有点像西方国家,分工很细,在宋代如果出现冤假错案要追究责任的,而且因为分开审理,各负其责,出现错误追责容易。

 

 


宋朝还有这么一条规定,“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


如果听到这十三个字,刽子手没有放下手中的刀,他将直接被押入大牢,视为杀人犯,刽子手怎么敢不刀下留人。

 


所以,宋代可谓是“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最为彻底的朝代。在宋代司法审判中,宁可放走坏人,也不可以冤枉一个好人。


 

午门斩首也是假的?

 

除了“刀下留人”另一个超级耳熟能详的就是“推出午门斩首”了,也是很多古装剧会出现的场面,可“午门斩首”也是假的。

 


推断这个的真假你得先知道什么是午门。

 

中国儒学讲求中庸之道,这在中国古代建筑上也有一定的体现,中国建筑讲求中轴对称,比如故宫,皇帝的龙椅就在紫禁城的中轴线上,午门也在这条中抽线上。

 


午门还是紫禁城的南大门。坐北朝南除了与中国的地理环境的因素的影响之外,也与我们的文化思想有一定的关系。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概取诸此也”

——《易经》

 


与“南面”尊位相反。“北面”在古代为卑位。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说:“北,乖也。二人向背。古时两军作战,打败仗而落荒而逃的一方总是背对敌人的,所以“北”这个词后来就逐渐增加了“失败”这一义项。


《孙子兵法》中就有这样一句话:“倦北勿从。”在这里,“北”即是“败”或“败逃”,这句话的意思为“敌人假装败逃,不要盲目追赶”。再后来,“败北”不仅指军事失败,而且引申为办各种事情的失利。



所以古代把南视为至尊,而把北象征为失败、臣服。皇帝坐在龙椅上,面朝正南,显示着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利。


这,就是午门,位于紫禁城的中轴线上且尊享之位的南大门。

 


在明清两代历史上,午门是颁发皇帝诏书的地方,每年腊月初一,要在午门举行颁布次年历书的“颁朔”典礼。


午门也是皇帝接见外国使臣的地方,在战争后迎接凯旋而归的军队也是在午门这个地方举行隆重的受俘仪式,据史料记载康熙以及雍正都曾经在这个地方举行过受俘仪式。

 


现在,你对午门是不是有了一个基础的认识了。那么神圣且尊贵的地方,进行杀人砍头这么污秽的事情?可能性似乎不大。


那为什么会有“午门斩首”的说法呢,虽然“斩首”不太可能,但明代皇帝的确在午门举行过处罚大臣的“廷杖”。

 


明代时,如果大臣触犯了不可侵犯的皇家尊严,便会被致以“逆鳞”之罪,被绑出午门前御道东侧打屁股,也就是“廷杖”。

 


毕竟能被拖出来廷杖的也不是一般人,普通老板姓可是进不去紫禁城的,所以起初只象征性的责打,后来发展到打死人。


如正德十四年皇帝朱厚照要到江南选美女,群臣上谏劝阻,皇帝发怒。大臣舒芬、黄巩等受廷杖者130人,有11人被当场打死。

 


此外明嘉靖皇帝朱厚熜,继承皇位后,欲追封他的生父兴献王为帝。大臣们极力抵制,100多人哭谏于左顺门,皇帝下令施行廷杖惩罚,当场毙命17人,民间有“午门斩首”之言流传与这些廷杖致死脱不了关系。

 


在明清两代,确实也被处斩过许多朝臣,但地址却不是午门,犯人斩首是必须押往柴市(今西四)或菜市等地刑场处决的。

 

尤其是明代,有过多起诛杀朝臣的大案。但历史典籍的记载,都证明他们不是被斩于午门之外。像明初洪武年间宰相胡惟庸、大将军蓝玉等大臣的被杀,据《明史》所载,都是“弃市”弃市就是“刑人于市,与众弃之”之意,也就是被斩于市曹,即街市所在。

 

这说明他们不仅不是被斩于午门之外,甚至也不是在都城之内。

 


因为当时普通人民集居的街市大多是在都城之外,城内大都是王公贵族府第和官府衙署所在。


封建统治者的杀人,既是为要用屠刀来维护自己的专制权威,更是要藉此恐吓人民,所以其刑人之地大都选择在街市。

 

比如戊戌变法时杀害过积极推行变法的谭嗣同等六君子就是是在宣武门外的菜市口。

 


而且杀人毕竟是不吉利的事情,特别是在封建思想下,皇帝是不会让这种不吉祥的杀人之地靠近自己的宫室的。


所以“推出午门斩首”并不是真的午门斩首。

 

“五马分尸”可能是五头牛?

 

除了廷杖,斩首,古代还有很多残酷的刑法,车裂就是古代一种残酷的死刑,民间称为“五马分尸”。


是将受刑人的头与四肢分别系于五车之上,然后以五马驾车,同时分驰,将肢体撕裂。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是不容受到残害的,对于连头发都不愿剪去的古人,这“五马分尸”,竟然让人“身首异处”,真可谓是极刑了。

 


不过“五马分尸”的真实性是有待考究的。自汉景帝改革刑法后,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终失传。而古代又没有打印机,手抄总会出错,加上后人的自我理解妄改,难免产生种种误解。

 

 

如《南燕录》中有“车裂嵩于东门之外”一句,在《太平御览》中已被改为“五车裂之”,中华书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车裂之”。可见,传播中的误差。


 

 

更大的误差则是“牛”和“马”傻傻分不清楚。

 

“车裂者,将罪人头与四肢,缚于五辆车辕之上,各自分向,各驾一牛,然后以鞭打牛,牛走车行,其人肢体裂而为五。俗言:'五牛分尸'。此乃极重之刑。襄公欲以义举闻于诸侯,故意用此极刑,张大其事也。

——冯梦龙《东周列国志》

 

所以到底是“五马分尸”还是“五牛分尸”呢?

 


中国古代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胜利者庆祝的方式很多,死刑的种类也有很多。除了车裂、处斩外,还有炮烙、剐刑——凌迟、绞刑、活埋、活泼人皮等等。

 


据说商纣王为了博妲己一笑,发明了炮烙之刑。就是把一根粗大的铜柱横放着,上面涂油,下面架起炭火烧烤,然后命“有罪者行其上”,这些人走不了几步就烫到难以立足,掉进火堆里,活活被烧死。为博美人一笑,真的是既荒唐又残忍。

 


印客版走进科学今天就结束了

剧透一下关于《长安》这部剧

我们还会从唐朝坊式制度、礼仪等几个角度进行科普

关于这部剧,你有什么感受

也可以再评论区与我们交流哟~

 



参考文献:

1、吕丽:中国传统的慎杀理念与死刑控制

2、古代帝王为什么要坐北朝南?坐北朝南在风水上有什么玄机?

3、失败为何称“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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