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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推荐!江苏大力培树交通工程建设养护领域先进典型
6月2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推荐全省交通工程建设养护领域先进典型培育对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在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工程建设养护领域,推荐从事科研规划、工程设计、机电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建设管理、维修养护、工程机械等专业岗位的人员,作为先进典型培育对象,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展示江苏交通的良好行业形象。
推荐人选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积极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重点技术岗位攻关、重大技能竞赛比武、重点建设养护工作推进等,在专业岗位上取得显著成效,为本地区本单位交通工程建设养护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在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创新创优,获得市厅级以上交通建设工程养护类奖励,或入选市厅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或在市厅级以上交通劳动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名次,以及具备其他相应荣誉;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群众基础,先进事迹经过广泛宣传,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将有关推荐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月20日前上报厅政研室(联系电话025-52853031,邮箱jsjt_zys@126.com)。省厅将经过资格审核、分析遴选,确定培育对象方案,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推介力度,进一步传播放大交通运输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厅政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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