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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管理办法出台!

江苏交通 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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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推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该《办法》实施后,政务服务对象可以在申办政务服务事项时,对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单位及工作人员作出评价。

内容包括

政务服务单位的服务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质量

工作人员的服务形象、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等
“好差评”实行实名制评价,有两种评价渠道

网上服务“一事一评”评价人通过线上政务服务渠道,办结一项服务即可在江苏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旗舰店进行一次线上评价(含短信邀评)
现场服务“一次一评”评价人通过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接受一次服务即可通过省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评价器、二维码等进行一次现场评价
评价等级

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好评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
差评包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
《办法》明确

要建立健全核实、认定、申诉、整改、办结、反馈、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规范差评整改流程,提高整改质效,实现有效差评100%整改、实名差评100%回复,以评促改、以改促优

因业务程序办理不正确、环节设置不合理、服务效率不满意而产生的差评件,责任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整改结果;若在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在到期日之前与服务对象主动沟通,说明理由和整改期限
对于因办理疑难复杂类问题或多部门业务交叉、环节不顺畅而产生的差评件,建立差评会商机制,牵头部门协调相关责任单位集体会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服务对象
评价情况和差评整改情况通过江苏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旗舰店等平台对外公布,发布“好评”和“差评”案例,接受社会监督

 (厅审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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