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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江苏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这项服务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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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至5月31日,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从‘新’出发·与法同行”“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聚焦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关心的权益保障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服务活动,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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