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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任性了!广电总局、文化部、网信办三方齐放大招

2016-12-13 一鸣 传媒大观察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题图)

一鸣/传媒大观察


近一个时期以来,针对前一阶段网络视听节目繁杂疏于管理,网络平台成为盗版猖獗重灾区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文件,明确划定新媒体平台提供视听服务的界限,并明确个人和机构自制或传播视听节目内容的资格。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紧随其后,再次着重强调,在新媒体平台提供资讯、直播等服务,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必要性;文化部今天再发新规,直指游戏运营商、直播平台,直播必须持证上岗,游戏玩家也将实名,且对一些直播平台所设置的规则、活动、表演等作出明确说明。三方齐放大招,且针对网络平台,不得不说是为整治网络平台乱象重拳出击。各方规定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几乎涉及到文体娱乐等各个方面,既可视作是两微平台管理严苛之趋,又可视作是网络平台的整顿或将从此开始。


1

广电总局:未持许可证的影视剧、电视剧不得在社交平台传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通知中谈到,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传播影视剧、纪录片和新闻节目等视听节目的行为日益增多,其中不乏大量由无资质的机构或个人制作的新闻节目和不符合国家相关管理政策的影视剧、纪录片。


一些爱好者未经资质审核,擅自在网络社交平台上传播不符合核心价值观和价值取向的个人短视频、微电影、视听作品等,这种行为日后将会被明令禁止。此外,擅自未经授权传播盗版音像制品,也将被视作违规行为。通知强调,任何机构都必须在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的前提下,并在许可证载明业务范围内,方能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一些自媒体频道的模仿秀、真人秀或自制的综艺娱乐节目,必须由网络平台对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不得超出其平台自身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并明确平台不得为不符合要求的新媒体账户提供信息上传服务等技术支持。


此外,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电影、电视剧,相关影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这意味着,未经总局审批通过的国外电影、电视剧或一些未播出的国内电影、电视剧,在未经审批或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个人和机构在网络媒体传播就将是违规行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不纳入此范围,但容许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相关规定。


通知还进一步强调,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不得转发网民上传的无资质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2

文化部:未过审游戏禁止直播 网游用户将实名虚拟物不得返现



今天,文化部在其官网,对其近日印发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作出进一步说明。办法中明确,网络表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      

(二)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三)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四)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六)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除了出台办法对网络直播进行规范外,文化部还同时强调,禁止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批准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直播或解说,开设新直播间需要向文化部进行备案。


近段时期以来,未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大肆挥霍金钱打赏主播的新闻屡见不鲜,有的甚至玩得倾家荡产。


对于网络游戏平台的虚拟货币,直播平台的打赏行为,多数民众都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有效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因意志薄弱受人蛊惑而导致恶果。


为此,文化部规范,对于网络游戏运营商提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自明年5月1日起,

①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要求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

②运营企业不得向用户提供虚拟道具兑换法定货币的服务;

③不得为使用游客模式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内充值或消费服务等。


3

网信办:互联网直播新闻要有“双资质  “弹幕”“评论”也不能太任性



“直播吃饭,日赚上万”“直播睡觉,万人围观”截至2016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互联网直播从PC端走向移动端,直播开始步入“全民时代”。


网络直播这种新传播形式,为草根“造星”提供了新舞台,但在大发展的同时,疏于制度的不完善,乱象也频现。直播飙车、猎杀野生动物,裸露肢体进行性挑逗、性暗示,通过粗俗语言进行情绪宣泄……今年7月,文化部曾经公布了一批对北京、上海、广东等6个省市的各类网络表演平台的检查结果,26个网络表演平台因涉嫌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和危害社会公德等违法违规内容被查处,16881名违规网络表演者被处理。


为彻底根治这类低俗、媚俗、庸俗的不良之风,还网络空间以绿色,12月1日起,《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中强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须进行实名认证、须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进入“黑名单”者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规定还提出要建立网络直播“黑名单”制度。对于违反《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本月开始,国家网信办联合各地网信办,开始对各地区网络社交平台的商业媒体、自媒体、客户端等违规、虚假新闻,标题党行为和导向问题进行检查并给予处理意见。并加强了对于网络平台视频弹幕、网民评论的监管力度。《规定》强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评论、弹幕等直播互动环节的实时管理,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有一些偏离主流价值观的内容,如性别歧视、地域歧视、低俗文化等,不能任由其泛滥,直播平台更需做好把关,避免一些亚文化的东西侵害青少年。


对于网络直播服务,网信办同时明确,除需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外,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也就是说要具备广电总局9月出台的需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条件。并提出,新闻直播类先审后发,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并明确“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直播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基于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的认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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