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外籍员工停留境内时间发生变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12366为您解答!
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上的区分,主要涉及三个“天数”:居住天数、境内停留时间和工作天数。申税小微了解到不少纳税人对三个天数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存在疑问,这不,我们就整理了一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中咨询度较高的问题,一起来学习吧~
01
我公司新招录了一名外籍员工,公司向其支付工资、薪金时应如何代扣代缴税款?该员工如果日后满足了居民个人条件,计算方式是否改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个人所得税法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
预计为非居民纳税人的,扣缴义务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月代扣代缴税款,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我公司招聘了一批外籍员工为无住所个人,请问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超过90天不满183天、超过183天分别该如何计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
02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规定,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在境内应纳税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以下称工资薪金收入额):
(一)无住所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的情形。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除本条第(三)项规定以外,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分别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计算:
1.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一):
本公告所称境内雇主包括雇佣员工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以及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机构、场所。凡境内雇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或者无营业收入未征收所得税的,无住所个人为其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不论是否在该境内雇主会计账簿中记载,均视为由该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本公告所称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的公历天数,是指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按公历计算的天数。
本公告所列公式中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工资薪金的,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工资薪金收入额,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
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二):
(二)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形。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三):
(三)无住所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情形。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当月境内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2.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部分外,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本公告公式三。
03
我公司聘请了一名在境内无住所的外籍工程师,因工作需要往返境内外,请问他在境内的个人居住时间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规定:
一、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此前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二、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我公司计划聘请一名在境内无住所的外教,请问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后因实际情况与预计不符,个人所得税上应如何处理?
04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规定:五、关于无住所个人相关征管规定:
(一)关于无住所个人预计境内居住时间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2.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
3.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往期回顾
2. 复工复产中,增值税减征优惠等近期热点问答大汇总,您想要的答案都在这里!
3. 12366热点问答来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文全看懂
8. 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相关第二波热点问答来啦~
9. 取得劳务报酬、稿酬在个税年度汇算中怎么计税?您关心的问答来啦~
10.个税年度汇算时,有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或捐赠的情形怎么办?一文全看懂~
11.个税年度汇算中您关心的税收优惠相关热点问题,答案来啦!
14.所得税延缓缴纳、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最新热点问答来啦!
16.7月1日起,税种综合申报即将实行啦!这些12366热点问答请收好~
18.每月必用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您关心的热点问答第一弹来啦~
19.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进行发票勾选时有何注意点?12366热点问答来啦!
20.最近,大家都在关心哪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本周12366热点问答来啦!
21.使用电子发票,便捷又环保!关于它的三大热点问题12366帮您解答!
22.8月征期,关于个税申报大家关心啥?12366帮您来解答
23.“发票网上申领”“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电子税务局最热门两大事项如何操作?12366帮您来解答
24.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最新知识、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热点…12366带您一文看懂
25.契税法、城建税法,“新税法”出台后大家关心的热点,12366为您梳理!
26.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相关契税知识您可知晓,12366热点问答帮您来答疑
27.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怎么办?别着急,12366为您支招!
28.@家长们,忙完“神兽”开学,别忘记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哦~
31.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的那些事儿?12366本周热点来啦
32.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12366本周热点来啦
3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何变更?个税APP近期操作热点又有哪些?12366帮您来解答
35.@企业财务,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操作热点来啦
36.符合哪些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如何办理?12366为您解答!
37.个人房东看过来!关于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的12366热点问答来啦!
39.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的常见情形,12366为您梳理~
40.关于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那些事,您关心的12366热点问答来啦!
41.上海地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已开启,相关热点12366帮您来解答!
42.收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的常见问题?12366为您盘点
43.个人所得税公益性捐赠如何在预扣预缴时扣除?12366为您盘点
44.您关心的企业职工社保费缴费的热点问题,12366为您解答!
48.近期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热点实务问题,12366为您答疑解惑~
51.“三代”手续费您申请退付了吗?12366热点问答来啦!
54.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2366热点问答来啦!
56.@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免征增值税,这些12366热点问答值得关注哦
58.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12366热点问答第二弹来啦!请注意查收~
60.@小型微利企业,这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366热点问答别错过!
61.实务中,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还有哪些问题值得关注?12366为您来解答
62.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热点问答!12366为您梳理
63.@企业财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单位代办12366热点问答别错过!
64.《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7月1日施行,这些热点问答记得收藏!12366为您梳理
65.敬老爱幼,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热点问答暖心来袭~12366为您盘点
67.税(费)种综合申报etax客户端操作热点问题!12366为您梳理~
68.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热点问答来啦!12366为您梳理~
70.致敬最可爱的人!军人自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务问答来啦~12366帮您梳理
7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实操热点问答!12366为您梳理~
73.@小规模纳税人,12366举例告诉您增值税优惠如何享受~
74.@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时这些情形要留意,快来看12366热点梳理
75.实习生、非居民个人、合伙企业……这些个税问题12366为您解答!
76.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如何计算?个体工商户个税减免又怎么计算?别着急,12366举例告诉您!
77.《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施行,这些12366热点问答别错过~
79.企业财务看过来!城市维护建设税热点问题,12366为您整理!
80.丢失专票怎么办?自开或代开专票如何开红字?关于发票的12366热点问答来啦!
81.柑橘成熟时~ 背后的涉农增值税热点问题,12366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