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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孕的华人妈妈申请居留权被拒绝,只因为她老公做过这些事

先驱酱 中文先驱 2019-05-03


新西兰法律认可,同居12个月以上的事实夫妻关系属于合法的配偶关系,配偶一方可以申请配偶类别移民。任何人一生不得担保2个以上配偶申请配偶团聚。


32岁的华人女子Annie Zhang在与57岁的新西兰公民Douglas Chen结婚后,递交了配偶居住签证申请。然而,由于Chen此前已成功担保过两人,新西兰移民局(INZ)拒绝了Zhang的申请。



他们成功地向移民和保护仲裁庭提起上诉,仲裁庭认为Chen的案例存在特殊情况,移民部长需将此作为政府居住指示的例外案例来考虑。


但是,移民副部长Kris Faafoi在3月18日——也就是移民局宣布会迅速处理基督城枪击案受害者的签证的同一天拒绝授予Zhang居留权。


代表他们一家的移民律师Jack Tam表示,副部长的这一决定是“奇怪的,不正常的”,因为在过去的32起类似案例中,部长只有一次反对仲裁庭的裁决。


“从过去的先例来看,部长会听从仲裁庭的建议,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有仲裁庭进行客观评估,”Tam说。


“从我所看到的情况来看,之前被拒的一个案例是由于健康问题。但是这个案子里没有这样的问题,所以我觉得部长的决定非常奇怪,不太正常。”

Faafoi的发言人表示,部长“不对个别案件发表评论”。



2015年2月,Chen回中国时,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见到了Zhang。他们通过微信和WhatsApp保持着联系。Chen每个月都会回国见Zhang。


两人于2016年5月结婚,在发现Zhang怀孕后,双方计划着让Zhang搬到新西兰。同年8月,Zhang持访客签证来到新西兰,并于2017年4月生下了他们的儿子,儿子是新西兰公民。


在丈夫的支持下,Zhang在2018年3月基于配偶关系提交了居留申请,但是移民局告诉Chen说,他已经没有资格再担保配偶,因为他曾以配偶身份,成功担保过一个以上居留申请。


在向仲裁庭提起上诉后,仲裁庭认定Zhang的案子有特殊情况 —— 要考虑她的儿子和未出生孩子的最大利益,她与自己的新西兰公民丈夫存在真正且稳定的配偶关系,她缺乏其他获得新西兰居留权的途径,他们一家人难以搬到中国生活,因此需要部长级别审议。


仲裁庭认为,他们一家搬迁到中国是不可行的,因为儿子和丈夫都不是中国公民。


仲裁庭在裁决中说:“如果决定是让儿子陪着母亲离开,将导致孩子与父亲分离。他也将离开他的原籍国,搬到一个他不熟悉的国家。”


“仲裁庭认为,允许上诉人永久居住在新西兰才更符合其儿子的最佳利益,在这里,她才能够为儿子提供他所需的必要照顾。”


“此外,这样也更符合那个未出世孩子的最佳利益,在他出世时,他能够和父母一起留在新西兰。”


仲裁庭表示,他们对Chen与Zhang之间关系的“真实性和稳定性”表示满意,Chen在之前的配偶关系也是真实的,并且当时双方是因为正当理由离婚,他并非移民工具。


Zhang说,自从部长做出反对决定以来,她度过了一个个不眠之夜,她很担心自己那即将在8月出生的孩子的状况。


Chen说,他觉得自己被部长歧视了,他对部长完全失望了。


他提到移民局给予清真寺枪击案受害者及其家人签证一事时说,“如果我的妻子戴着头巾,我觉得结果会完全不同。


移民局经理Michael Carley表示,上诉人在向部长提出请求被拒绝后,再没有上诉权。


移民局已给枪击案所有受害者及其家人批准了临时签证。


“政府目前正在考虑给受枪击影响者提供居留选择,具体通知将在适当时候发布,”Carley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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