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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享受住房补贴?市委改革办第三波回复来了

太行日报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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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

的实施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出台以来

引起强烈反响

广大群众和网民不断点赞

并就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进行提问


日前

市委改革办

针对广大网友朋友关心的问题

进行集中梳理

并给予答复


第一波回复网友提问

关于户籍新政,市委改革办

集中回复网友提问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波回复网友提问

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市委改革办第二波回复来了

(点击查看详情)


昨天

市委改革办再次

就广大网民朋友关心的

热点问题进行集中回复

(文末附相关部门咨询服务电话)


1

 张乐——


麻烦问一下,为什么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此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为什么不可以?

各种所有制企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更是实现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主力军,鼓励各种优秀人才到企业去就业创业是出台本《实施办法》的初衷,今后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创造条件吸引优秀人才到企业一线。


2

二农戏猪——


我是高平人,但在晋城市医院上班。首次在晋城买房,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吗?

晋城市人民医院为事业单位,不享受购房补贴。


3

晋城张利红——


退伍后参加工作带出户口,长期住在原籍,在外没有房子,怎么把户口迁回原籍?

具体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晋城市公安局,电话:0356—3010239。


4

我简单,我快乐——


普通打工者可不可以享受政策呢?

为吸引大家到晋城就业创业并落户,《实施办法》实行“落户零门槛”,并针对落户人员的教育、卫生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大家“落得下、留得住、活得好”。


5

暖暖——


一直是本晋城的,能否享受住房补贴?

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实施时间从2019年9月1日起,符合相关要求的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6

雨星——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工可以享受住房补贴吗?

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和企业各负担一半”,故机关事业单位不能享受。


7

牛牛——


请问家里有二级残疾人购房可以享受补贴吗?

本政策主要针对在晋城创业就业并落户的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8

lwl——


在医院工作几年的医生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吗?已经在晋城几年,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吗?

《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19年9月1日后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享受购房补贴。


9

小眼睛——


2013年研究生毕业,2015年参加工作,2016年签合同,目前3年合同才到期,尚未有住房,请问可以享受相关政策吗?

《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10

wzh——


我们老两口一个退休教师,一个退休工人,目前住在农村,想在城里买房居住,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享受购房补贴?

感谢你们对我市出台相关政策的关注,《实施办法》没有针对像你们这种情形的政策。


热线公告

7月29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吸引更多人口(才)到我市落户就业创业,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现将相关部门咨询服务电话公告如下:


市委改革办

0356—2198861


市委人才办

0356—2030399


市教育局

0356—2066199


市公安局

0356—3010239


市民政局

0356—2566242

0356—256625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6—2199486


监督热线

0356—2198274


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关于晋城户籍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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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留言区提问



来源:太行日报

编辑:王瑞 / 责编:杨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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