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柳永与起舞的仁宗
词人柳永,原名柳三变,在历史上是一个晦暗不清的人物。他的生平大多是从去世三十多年之后的琐闻轶事中拼贴而成。由于柳永的卒日及最早的轶事的确切时间都不可考,我们面对的是一个近似的世界。这些材料都来自笔记、诗话或词话,都是没有给出文献记录来源的故事。仅有的一则来自可靠文献的证据是一篇据说是柳永侄子所作墓志铭的残篇,已被薛瑞生彻底推翻。除了这些琐闻轶事以及基于词作的推测,关于柳永的其他信息都来自较晚的地方志。
柳永的大部分词作可归纳入下面三类:一小部分称颂帝王及都市生活;一大部分歌颂他在“东都南北二巷”花街柳陌的经历,旁观与身处其间之语兼有;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离京后的行旅,称赞地方要员有之,结尾时表达对回汴京与二巷的期盼亦有之。一些词中很明显柳永在以自己的口吻发言;在其他一些词中他则明显进入了绝非柳永的角色;而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无从判断。
即使在柳永生活的年代,对一个胸怀抱负的年轻官员来说如此公开展现自己流连二巷、乐在其中也实非明智之举;在柳永逝去后的百年间,对行为道德的审查日渐严苛,此时回望柳永将自己情爱生活置于公众视野下的做法——姑且无论虚实——就显出某种难以理解的荒唐,亟须对此行为前因后果做出某种解释。而对于一个除了词人身份以外任何真确、独立的历史记录都阙如的人,他的生平便无法与他的词作分离,也不免要与哪些词是确切可考的、哪些词是被“视作”表现了词人本身这样的问题纠缠。
在中国以外关于这一时代的其他文学研究领域中——尤其是对早期口头文学的研究——我们这里关于柳永生平和作品的“模糊”之处已可算足够精确。文本的流动性以及知名作者会成为文本“箭垛”这一点( 也就是说,人们喜欢把作品系于知名作者名下) 也被视为常情。然而背靠着至少可以追溯到宋代的漫长文学研究传统,中国文学的研究者们会试图追寻文本、作者和历史之间的透明关系;宋代的经典文学正好提供了这种关系。然而对于词这样正在兴起的文类,“作者”与“文本”并非一个起始点,而是一段延续的过程。如果我们足够幸运,这一过程仍然有迹可循。
我并非彻底的怀疑论者,我相信柳永集中很多词作确实出自柳永之手;然而,这种相信必须加上注脚。首先,我说的是“相信”,并非“知道”。即并非如我说知道欧阳修写了某首诗、某篇论等经典文体那样确定。第二,我不清楚哪些词是他所作,哪些不是。第三,如果我们接受词作可能是从歌妓处收集而来这一事实,我就不由得怀疑很多词与柳永原作已不尽相同。面对着苏轼之前这代词人的很多词作留下的无数问号,如果我们能把柳永看作一个“角色”(persona)——一个曾经真实的历史人物被其声誉包裹、吞噬后所变成的“角色”——我们反而能站在更加坚实的平台上。
我们知道在柳永去世三十多年后的十一世纪末期,关于他的故事已经传开,通常涉及下面几个方面:1)仁宗因他的词作而对他不满,2)此事后来阻碍了他的仕途,3)对他词作质量的褒贬不一,有的涉及用语,有的则涉及主题及用词的道德状况。我们不清楚这些轶事的作者们(黄裳除外)是否读过柳永的整个词集。如果他们仅仅听过柳词的演唱,我们便需要追问他们听过哪些、演出曲目的选择是否受当时柳永声名的影响。考虑到在中国那些流行但未必有代表性的作品常常轻易被用作衡量作家的标尺,我们恐怕不能预设他们拥有我们今天这样对柳永词集的相对全面的知识。
第一则轶事(未必是最早的)仅仅提到仁宗对柳永词不满及随后柳永的仕途问题;对柳词的负面评价则来自宰相晏殊——当时仁宗最宠爱的大臣之一。材料来源是张舜民的《画墁录》,年代不明,大约是十一和十二世纪之交:
对于这首冒犯性的《定风波》,我们首先应当注意的是它与花街柳巷毫无瓜葛,且不能作为柳永的亲身经历来解读。确实,少妇思春、悔教夫婿出行在唐诗中是相当体面的主题。海陶玮将“伴”翻译为“nestle(依偎)”,但这里是一种更为中性的“陪伴”(坐在身旁)。人们可能会猜测是此处的亲密场景犯了禁,但对内闱的诗意窥探在唐诗和十一世纪中叶的宋诗中已可说是“源远流长”的写法。
在我看来,紧随1080 年苏轼乌台诗案之后,此处真正的“深意”在于文学创作的危险性,尤其是使得作者之言得以散播四方的流行性带来的危险。这则轶事的读者会明白:通常沾有情爱色彩的词远未“小道”到可以逃离公众检视的地步,反而可以为仕途带来毁灭性的影响。“这一句中究竟哪里招来了非议?”——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构成了警告:远离任何有可能显得“不宜”的话题。
张舜民这则轶事简单提及仁宗被“忤”,却未回答到底发生了什么。其他四则不同的轶事纷纷给出答案。这些轶事的作者/ 知情人(author-informants)形成了一条较清晰的代际序列,从十一世纪晚期延伸至十二世纪中期。开头的第一则可系于1095 年,王辟之(1033—?)的《渑水燕谈录》:
这则对仁宗之怒的记述完全未提及柳永作为浪子和歌妓之词人的名声。在这一点上它与张舜民以及另一则更早的记事相近,即王辟之的几乎同时代人黄裳对柳永词集的后序:
这里不仅没有任何对柳永浪荡子形象的暗示,黄裳甚至还将柳永与杜甫并提,而柳词被描述为“典雅”。这并非孤例,李之仪(王辟之的同代人)在1115 年左右为吴可的词写了一篇后序,其中评论道:
吴可是《花间集》的推崇者,因此李之仪以这部词集作为他词史的开端。同黄裳一样,李之仪也把柳永词看作和平盛世的体现;欠缺处仅在于“韵”。晁补之(1053—1110)也以相似的语汇称赞柳词,同时也坦言关于他的风格颇有争议。虽然如此,对柳永词风的评价丝毫没有指向他的道德水平。
这样的称赞与陈师道(1053―1101)在《后山诗话》中对柳永的评价大相径庭。在那里,柳永词被描述为“骫骳从俗”。
此处我们看到关于柳永至少也是一个流连于南北二巷的浪子的首次表现——但总的来说也只是一个试图获取仕进的词人。值得注意的是此处仁宗“颇好”柳永词,仅仅在发现柳永试图利用和内官的关系获得晋升后才有所收敛。《醉蓬莱》又一次成为焦点,但这一则的语言暗示了虽然这首词是特地为禁中所作,仁宗所喜爱的其他词却已享誉宫外。
这一位喜好流行曲子的仁宗在十二世纪彻底消失了。陈师道去世后三十多年,这个故事在叶梦得(1077—1148)1135 年的《避暑录话》中再次出现,但面貌大改。首先,叶梦得清楚指出当仁宗的不快发生时,柳永仍然在准备科举,而非待选。叶梦得重复了陈师道提及的柳永游于二巷的情节,但他修改语句以强调他拜访频率之高、所去之地之不体面:“多游狭斜。”叶梦得仍然说柳永擅歌词,却未评论其词风。叶版的仁宗不再喜欢宫外传入禁中的流行曲,而是宫中乐师有新曲时,“必求永为辞”。最后,叶梦得宣称柳永的出名是因为他的词作被用于宫廷。
到此,我希望有几股持续的力量在不断修改对“仁宗之怒”的讲述这一事实已经清晰呈现。对柳永词风可能有过的负面评价被替换为对他品行的整体评价。在社会阶层的另一端,仁宗也不允许对像柳永这样的人表示任何赞许。如果陈师道仍然可以想象柳永词在汴京广为传唱,流入禁中波及皇帝,叶梦得则只能接受这一影响过程的反向:从宫廷延及市井。在这则轶事的最后一个版本中,宫廷和市井这两个世界之间再无牵连。正如我们后面会看到的,宫廷与民众的这种截然分离与柳永词中所歌颂的上下共其雍熙的太平盛世景象不啻天壤之别。
我们无法给出严有翼及其《艺苑雌黄》的更精确年代,只能说大致在1120 年左右,但不太可能会早到王辟之与陈师道之时。这个版本中我们的那则轶事经历了重大转变:严有翼把叶版仅仅提及的某些内容推到了前台。
这是一段与前面相比几乎面目全非的记事,由柳永操行不佳的恶名发展而出,并预设仁宗已经听闻他是一个词人;开头却将他的词作与他的名声作了明显区分(柳永喜作小词,然薄于操行)。这一则记事着力指出柳永在被推荐之前就已恶名在外(想必这也是仁宗对之做出风趣拒斥的原因);然而,帝王的黜落反过来又成了柳永不再“检约”其行为的缘由。他词中所写被当成他个人行为的证据,而此后又同时成为他仕途不顺的原因和结果。柳永在遭受仁宗拒绝后的诙谐应对——“奉旨填词柳三变”则是对词人表现的一个重大转折:柳永从一个沮丧的求官者转变为一个以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傲气来展现其反文化(countercultural)角色的人物。最终,我们看到笔记作者对柳永德行的总括性批判,比此前任何时刻都更加清晰。
在这一段后,严有翼进一步指出柳永与其他著名词人相比有多么不堪,称柳永仅仅因为迎合低俗趣味才获得人气。之后严有翼重提王辟之那则轶事,修改语句并删去了仁宗将柳词“掷之于地”的结尾,使得上面所引的这段看起来像是仁宗恼于《醉蓬莱》后的反应。然而这两段轶事的缝合纰漏百出。严有翼接着又从其他角度挑剔《醉蓬莱》,并把对柳永另一首词的批判塞入张先口中。这一则记事是对柳永的全面批驳,先在道德层面,接着又转移到词的审美层面。
我们一直关注的这则轶事的最后一个版本涉及柳永最著名的词作之一,在这一记载中仁宗对它非常熟悉,张口就可引用。这首词就是《鹤冲天》:
在后序可系于1157 年的吴曾的 《能改斋漫录》 中,我们见到这则轶事的最后一个重要变体:
这一仁宗罢柳永故事的最新版本已经从拒绝对柳永的推荐转变为把柳永从进士名单中黜落(别忘了早些时候叶梦得是怎么把柳永变成举子的)。仁宗则从柳永词的爱好者变为严苛的儒家帝王,监视着所有合格进士的道德声望。而仁宗此处风趣的黜落之词与我们早先在《艺苑雌黄》中看到的完全相同(都以“且去”开头)。非常引人注目的是,这首词既是柳永落第的原因,也是结果。
仁宗对柳永的种种不同版本的罢黜是互相排斥的,而且即使在最放荡不羁的想象中,仁宗也不可能在四个不同场合拒绝柳永、断其仕途。很明显我们此处面对的是一则在持续重述中被变形的轶事,而这一系列演变的推动力正是那大半个世纪期间文人团体价值与趣味的不断改变。在这个过程中,柳永从一位寻求王室青睐的出色词人变为淫邪浪子,正如他词中所写;同时,仁宗从“颇好”柳永词变成一位蔑视所有这类写作的顽固道德家。而一条明显贯穿始终的脉络则是发生于十二世纪初、在宋词的接受中日渐浓郁的道德评判色彩,这一现象在其他词人身上也可见。
助长这种道德式解读的前提与道德化本身同样重要。前面所引的晏殊对柳永的斥责从其他任何方面看都颇显荒谬,但如果从不喜慢词的角度切入,则可以理解。柳永描绘的是一位期待把丈夫留在家里、陪他坐在一处的娇妻,没有任何指涉南北二巷之处。晏殊自己的词则含有与十五六岁的女孩儿——家妓而非高级私妓——隐秘约会的强烈暗示。然而,就算幽会确实发生过,那些词明显只被当作戏言——从没有人拿着那些词来质疑晏殊本人的道德。再看欧阳修,我们发现,在十一世纪这类词已经面临一道一旦越过就可能生成流言的边界。然而,在柳永活跃的十一世纪中期,词一般来说不会被理解为词人内在生活的由衷展现、也不会被拿去结合作者的传记或公众形象作解读。到了十一世纪七十年代,情况开始变化,而这些变化又反过来波及对柳永的接受。在七十年代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以特定场合为题的慢词。虽然所写的很可能是作者的真情实感,但它们仍属于表演性质。但词的主题范围开始延伸到表演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