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爱情
乔治·杜比是20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中世纪史学家,也是继费尔南·布罗代尔之后法国史学界无可争议的巨头、年鉴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之一。他的绝大部分的作品主要面向专业读者,具有相当的难度,而这本《大教堂时代》是他鲜有的面向普通读者的作品。
在本书中,他力求文笔优美、通俗易懂,以期带领最普通的读者领略中世纪的魅力、激发他们对中世纪史的兴趣。乔治·杜比在70年代曾以这部艺术史为基础拍摄了9集系列历史影片。这部作品影响深远、深受喜爱,记录片则轰动一时、广为传播,都可谓普及中世纪历史与艺术的杰作。
这是一部关于艺术的历史学著作,也是一位历史学家以文学的手笔书写的经典之作。它将中世纪的西方艺术创作还原入整个西方文明波澜壮阔的历史中,向我们展现了“欧洲之都城”这一荣耀如何从希腊、罗马转向了巴黎,以及法兰西文明何以在几个世纪里独占鳌头,为我们理解纷繁复杂又摄人心魄的艺术世界提供了一把钥匙。
近15世纪时,在瓦卢瓦宫廷以及围绕在宫廷周围的王公贵族的府邸中,在接受过大学教育的神职人员中出现了一小部分人文主义者。他们聚集在一些权贵和为权贵担任文书的人的身边。这在巴黎是新的职业。
职责的完全世俗化促使他们用一种兼具批判和审美的视角看待世俗的拉丁文本,不再将阅读视为礼拜活动的准备工作或者对上帝之言的诠释,而是在这些拉丁语文本中看到视为政治行动的模式、快乐的源泉、世俗美德的典范和人类历史的见证,人们已经窥探到历史的深度。
在这一社会高层中,这种态度的转变以及教育和知识教化的方法中所隐含的所有变化为教会文化开启了彻底去宗教化之路。当以往建立在宗教教育之上的一些文本以适应上流社会世俗文化的形式广为传播时,去宗教化进程就开始了。
作为这一时期社会架构基石的王公贵族特权阶层以其生活方式吸引了所有的教会和城市新贵。贵族阶层的世俗化和大众化运动相结合,在日常人际关系中将教会和骑士两种思维方式结合起来,但这两种社会模式各自经历了内部变化,由此发生了更为隐秘的融合。
对于骑士文化而言,与其说是转型,不如说是凸显。它确定了风格,以一种笃定的力量确定了自己的地位,并得以发扬光大,广泛传播关于欢愉和乐观的核心价值观。至14世纪时,骑士精神获得完胜。但是风雅小说和歌曲所塑造的完美骑士形象的诸构成要素在很早之前已经形成并汇聚。在11世纪初的法国,即我们称为封建社会的制度初露端倪之时,最早且最深入人心的骑士形象就扎根于贵族意识的核心之处。最初的骑士特质在严格意义上是阳刚和军事上的品质,体现为力量、骁勇和对自主选择的领主的忠诚,并延伸为战功、勇气和武艺,这些都是对完美骑士的定义。用武力从战斗、征服、统治和建功立业中获得乐趣的理念在14世纪的世俗文化中依然熠熠生辉。
约1100年时,在法兰西王国西南部的上流社会中,妇女地位开始上升,于是另一套价值观进入了骑士文化中。在军人阶层中,领主的妻子和贵妇首先获得了地位。新的骑士规则开始确立,每一个在乎荣誉的骑士都必须遵循以礼行事的准则,因而产生了新的两性关系形式,即西方的爱情。战争与爱情。我会选择三个词来定义骑士精神:歌曲、战争与爱情(蒙得维的亚的歌以此为名,这也表明这些词的力量在巴洛克时代依然未曾湮灭)。
实际上,这种文化首先且尤其表现为抒情诗、武功歌和情歌。它还表现为一种策略。无论是限制敌方战士,还是吸引或留住他人的妻子,这种策略从一开始就且越来越表现得像一种游戏。这是一场规则明确、有趣但事关荣誉的游戏,必须严守规则。
爱情规则在12世纪下半叶完成定义。在接下来的几代人中,大量的文学文本将这一规定传播至欧洲每个希望出人头地的人心里。早在1200年以前就已经出现了这类文学的代表作,也产生了骑士神话的经典人物,如亚瑟王或帕西瓦尔,但是直到14世纪他们才真正大获成功,并深刻影响到群体意识。在欧洲文化史上的这一时期,整个贵族阶层都真正沉醉在骑士故事中,它将整个阶级的炫耀行为限定在越来越严格的系统中,随性的举动越来越少。
特雷森托时期的现实是白骨遍野、放火劫掠、兵刃屠戮,是用长矛戍防的城堡后面的世界,周遭是荒凉的田野,正如西蒙尼·马蒂尼的画作里生动再现的雇佣兵图背景。雇佣兵也希望成为骑士,他们穿着盛装加入战斗。克雷西、普瓦捷、阿钦库尔的法国领主们是他们那个时代的贵族精英和骑士文化的杰出代表,他们坚持不惜一切代价按骑士礼仪战斗;王侯们奋不顾身地骑上马背,闯入乱军之中,像兰斯洛特的英雄们那样为荣誉而死。即便那些最嗜血的匪兵头领也在宫廷里上演与公主们的爱情游戏。
经济变革导致旧贵族家庭的没落,其地位一落千丈,甚至不及某些战争新贵、大富商或者家臣,旧等级制遭到瓦解,与此同时我们却看到一些空洞的象征形象从旧等级制度中构建起来,有效地维持了骑士游戏的价值理念。卡斯蒂利亚国王、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维也纳王储、法国国王、英格兰国王以及不久之后实力稍弱的诸多王侯轮流在14世纪建立起秩序,他们希望像亚瑟王一样身边集中一批自己的圆桌骑士。
新阶层的人跻身上流社会唯一的方法,就是在爱情和战争的策略中展示出更完美的技能以及对规则更完美的尊重。这一时期围绕战功和礼仪构建起真正被人们喜闻乐见的“礼拜仪式”,即节日和游行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以战斗、比武和夜间舞会为形式的活动。这也就是为什么在14世纪大型艺术不再与宗教礼拜仪式紧密联系,而表现为世俗仪式,并由此巩固和大力发展了世俗仪式。也许对于这一时期的艺术,最大的创新之处正蕴含于大力推行的骑士文化中。
骑士文化在很早以前包含了一些与宗教文化相关的价值观。封建时代的教会像对待所有社会关系中的主要形式一样,致力于将骑士阶层基督教化。战士中有一些诸如力量和审慎的美德很容易与宗教美德相融合,但教会做的不止于此,11世纪的基督教甚至将好战黩武列为宗教美德:十字军东征正是基督教对战功的辩白。即便教会承认刀光剑影的战争,美化屠杀,但它依然批判骑士精神和风雅精神中追求世俗享乐这一点。骑士应该和最优秀的修士一样视钱财如粪土,鄙视商业价值,但骑士摧毁财富是通过劫掠、奢靡和聚会为自己谋利。
至于风雅爱情,本质上是通奸和肉欲之欢,比起穷兵黩武来更难以与福音思想兼容。无论如何,教会曾试图将风雅爱情向虔诚婚姻的方向引导,但最终放弃了对它的宗教化,转而排斥。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奥卡桑和尼科莱特》的讽刺面纱下,在吕特伯夫的直白的歌词中,在儒安维尔最朴素的表现方式中,13世纪的骑士文学体现了这一根本对立:一方面,这些文学将信奉冰冷教义、坚持苦行赎罪的人揭露为伪君子或贝格派,另一方面,真正的骑士希望救赎他们的宗教使用更柔性的原则,与他们对生活和世俗之爱相兼容。
但是到了这个时期,骑士的享乐主义价值观已经深入宗教文化中。在基督教世界的某些地区,这些价值观成为一种根本性转变的原初力量。亚西西的圣方济各出身富有的市民阶层,自小受风雅精神的熏陶。和这个阶层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他在皈依之前也梦想如骑士般闯荡世界、作曲欢唱。当他像拜伏于爱情脚下一般选择为圣母恪守清贫时,他试图以遵循风雅礼仪的方式获得完美的快乐。
因此,方济各会的教义虽然相比于其他教派更忠实于福音书,但它也彻底地融入了乐观精神。它深得人心,富于情感,提出了创世的和谐说,宣扬上帝在对万物的爱中包含的善与美。它既不否认最严苛的基督教原则,又不拒斥世俗世界,反而以入世求建树,所以方济各会实际上也蕴含了骑士文化中对快乐的追求。但圣方济各传递的信息太新潮、太具颠覆性,无法为罗马教廷所接受,所以有一部分教义淹没在了13世纪的历史中,但是至少它所保留下来的东西渗入了整个宗教世界,并在教会中广泛传播,除了方济各会修士以外还一并征服了多明我会的众多教徒。
至14世纪,神学思想家认为一切事物都包含神性,值得关注和热爱,因此当多明我会的海因里希·苏索仿照圣方济各的《万物颂》,饱含深情地对上帝说,“尊敬的主啊,我不配赞美您,可我的灵魂渴望在碧空如洗、艳阳高照或群星璀璨之际,让天空来赞美您;渴望在明快的夏日里,繁花似锦凸显自然的高贵之美时,让如画的田野来赞美您”,他们都与“清贫者”圣方济各的思想一脉相承,并经由圣方济各间接与骑士精神和风雅精神的伦理相契合。骑士精神和风雅精神不仅仅将价值观植入欧洲的世俗文化阶层中,更是深入宗教文化的新形式里。
本文节选自《大教堂时代:艺术与社会(980-1420)》,有删改
乔治·杜比一生热爱艺术,把艺术与他酷爱的历史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他在探寻中世纪历史遗迹与艺术宝藏时产生了巨大的激情,进而凭借其深厚的中世纪史学术功底,在20世纪60年代完成了这部伟大的作品《大教堂时代:艺术与社会(980—1420)》。
乔治·杜比绝大部分的作品主要面向专业读者,具有相当的难度,而这本《大教堂时代》是他鲜有的面向普通读者的作品。在本书中,他力求文笔优美、通俗易懂,以期带领最普通的读者领略中世纪的魅力、激发他们对中世纪史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