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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勇:刑事辩护的本来姿势
作者:朱明勇律师
一、熟悉被指控罪名的所有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以及最高院甚至地方法院公开的生效判例;
二、了解当下的刑事司法政策,国家治理的重点;
三、全面掌握案件的所有证据,分析证据体系,证明体系,证明逻辑以及证据本身和证明逻辑存在问题;
四、反复研究适当的辩护表达方式,包括表达顺序、表达逻辑、情感要素等;
五、以生动简练的比喻演绎纷繁复杂的法理和道理,避免机械的法条罗列和法理阐述;
六、端庄的仪表、优雅的气质,避免虚华的装腔作势和无病呻吟;
七、对法官尊重、对自己尊重,力戒对司法官员无节制献媚和自我贬损;
八、声音力度适中,声调富有感染力,避免破音嘶喊或者声细如蚊;
九、提炼出对你当事人最有利的案件法律事实,不必纠缠所有细枝末节问题;
十、穷尽所有法律手段和合理途径寻求各方对你当事人的支持,你的最高目标是解救你的当事人而不是快速结案和炒作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