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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e, 这是科学家首次获准编辑人类胚胎基因吗???

2016-02-02 胡易 知社学术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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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也就是今天,Nature 发表题为 UK scientists gain licence to edit genes in human embryos 的新闻评论,报道英国机构批准研究人员编辑人类胚胎基因的申请。文中声称,这是世界上相关研究首次获得国家监管机构批准:

The 1 February approval by the UK Human Fertilisation and Embryology Authority (HFEA) represents the world's first endorsement of such research by a national regulatory authority.

Nature旗下的Scientific American,更是以“科学家首次获准编辑人类胚胎基因”为题,全文转载了这个评论。


文章并引用麻省儿童医院著名的干细胞生物学家George Daley的话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第一,长期以来,HFEA一直都小心谨慎地理性监管敏感研究领域,这一批准为该领域的研究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先例:

It’s an important first. The HFEA has been a very thoughtful, deliberative body that has provided rational oversight of sensitive research areas, and this establishes a strong precedent for allowing this type of research to go forward.

我们不仅回想起,2015年4月,当中国生物学家,中山大学黄军就教授发表世界首次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成果的时候,所引起的西方媒体的强烈反对和声讨。中山大学这一开创性工作,不但被Nature和Science以伦理因素为借口据稿,并引起西方媒体一大批卫道士的一致谴责。

而黄军就的基因编辑工作,事实上伦理道德审批手续齐全,完全符合相关研究规范。为了避免争议,中山大学团队只是对不能存活(nonviable)的胚胎细胞基因进行编辑,而不像此次英国学者所提出的,编辑健康的胚胎细胞基因,然后再将这些细胞人为毁坏。

也就是说,英国人拟开展的研究,是真正可能产生转基因小孩的。其伦理争议,显然和中山大学团队研究不可同日而语。

可是,Nature这篇报道,会给人什么样的联想呢?是黄军就的研究没有获得批准因此非法吗?是中国监管机构不小心谨慎,其批准不算数吗? 还是说这样的工作,需要洋大人首肯、先行才可以?

前不久结束的国际基因编辑高峰论坛发表最后宣言,特别指出各个国家具有规范各自辖区内基因编辑研究的最终权限,也呼吁国际社会密切合作:

each nation ultimately has the authority to regulate activities under its jurisdiction

可是西方媒体在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的双重标准和高高在上的姿态,只能说明其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伪善和歧视。抛开Nature和Science,黄军就的论文很快就发表在国内出版的英文期刊,一样引起广泛的关注。他也因为这一工作,当选2015中国科技新锐人物。中国的科学界,真的需要打破西方媒体的垄断和封锁,拥有自己的话语权!


事实上,即使抛开科学价值不谈,黄军就及其团队的破冰之旅,意义都是非凡的,对该领域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直接引发了相关的伦理讨论,促进了监管的完善。仅此一点,即可骄傲。

这,才是真正有影响力的工作,与影响因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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