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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警方发布关于严禁举行、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通告
近日,我市部分群众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媒介频繁传播发布信息,组织、煽动群众参与涉美、涉日游行示威。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不法分子借机进行打砸抢等违法行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举行或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二、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其他方式,组织或者煽动他人举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三、对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解散,拒不解散的,公安机关将强行予以驱散;
四、对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中采取过激言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制止,对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五、对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中从事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查处;
六、对举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者和直接责任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借机进行打砸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情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围观,自觉遵守法律,不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共同维护全市社会秩序稳定大局。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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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云港警方
值班总编:金同启 监制:胡柳君
编辑: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