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 2018年第9期目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 笔谈
洪银兴 刘伟 高培勇 金碚 闫坤 高世楫 李佐军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在极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实践中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发展成果。本刊组织六篇文章,以笔谈的方式从不同视角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南京大学教授洪银兴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学理化,需要从基本立场和时代特征出发,在经济发展、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三个层面予以阐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伟着重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讨论习近平新发展理念的重大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高培勇从分析视角、发展理念、政策主线、实施机制和政府作用五个方面,总结五年多来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理论与实践发生的深刻变化,认为在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导下,新时代中国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已初步确立。为了更好地把握习近平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州大学商学院首席教授金碚从五个方面探讨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学新思维,包括经济行为和发展动能、工具理性与价值目标的关系、经济主体及主体需要、结构性和精准性的方法论以及新发展理念的策略法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闫坤探讨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及其时代意义,分析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新理念主要创新与实践路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高世楫和李佐军,从时代性、制度保障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讨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我们期待通过总结新时代中国历史性变革不断深入的实践经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的学术化学理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最新成果
洪银兴
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逻辑
刘伟
理解和把握新时代中国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高培勇
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学新思维
金碚
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意义与实践路径
闫坤
建设生态文明 推进绿色发展
高世楫 李佐军
公共管理研究基于大数据与社会计算的方法论革命
范如国
摘要:现代社会已成为一个具有高度复杂性、高度不确定性的复杂系统。公共问题的复杂性及普遍存在的“治理失灵”表明公共管理研究需要从工业社会思维转向信息社会思维,进行方法论创新,实现“多学科集成化”研究,引入大数据及社会计算思维,以应对复杂公共管理要求。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社会计算,可以发现公共管理的新问题,精确刻画复杂公共问题,有效降低公共管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充分认识复杂公共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提高公共管理的预测与决策能力,优化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共管理的科学化、智慧化和精准化。这既是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拓展,也是公共管理思维与行为方式的深刻变革。大数据研究需要“精神世界”的在场,也可能存在“对称性破缺”等问题。
关键词:公共管理 方法论 大数据思维 社会计算
作者范如国,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武汉430072)。
中国儿童照顾政策体系:回顾、反思与重构
岳经纶 范昕
摘要:近年来,中国儿童“照顾危机”日益凸显,为儿童、妇女、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儿童照顾政策的梳理发现,我国儿童照顾政策体系经历了“建构—解构—部分重构”的变迁过程,并在党的十九大后进入重构的关键阶段。为有效应对人口结构和人口政策变化、社会经济转型、家庭变迁等多重因素带来的“照顾危机”,应该重新认识儿童照顾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获得感增强的重要作用,建构由国家、市场、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普惠的儿童“混合照顾”体系。
关键词:幼有所育 儿童照顾 社会照顾 社会政策 美好生活
作者岳经纶,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广州510275);范昕,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广州510275)。
基本法律概念的构建与诠释——以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为重心
刘杨
摘要:基本法律概念可以经验发现,但需逻辑证成。在中国法学话语体系中,基本法律概念应确定并表述为:权利、义务、无权利、无义务,权力、责任、无权力、无责任;基本法律概念间的关系应明确为:外部否定关系、相关关系、分组关系。基本法律概念的形式化推导,可通过霍菲尔德理论与逻辑方法的融合实现;基本法律概念的实质性构建,需弥补霍菲尔德理论的缺陷,将基本法律概念根植于一定的法律观之上。鉴于法律观与特定类型法律规范的互释性,作为权利组和权力组概念载体的法律规范,可归类为具有法律观意义的两类规则。权利客体理论特别是其中权利可以成为权利客体的现象,为阐释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奠定了基础。权利与权力具有结构上的嵌套关系、属性上的矛盾关系、功能上的目的手段关系、数量上的等值关系、逻辑上的互为优先关系。作为基本法律概念的中枢,权利—权力的双重构造不仅给权利类型理论、权利概念理论带来启发,也诠释了现代法理学关于法概念、法体系或法秩序的二阶构造的学说,其实践论根据在于它是所有治理共享的微观机制基础。
关键词:基本法律概念 权利 权力 法律观 权利客体
作者刘杨,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广州510632)。
行政改革试验授权制度的法理分析
杨登峰
摘要:行政改革试验授权是介于立法授权与行政授权之间的一种新型授权制度,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行政改革试验授权决定包含“暂调或者暂停部分法律的适用”和“将该决定授予特定试验主体实施”两个方面的内容。本质上,前者是法律施行力的中止和新试验法的制定两种因素的有机组合,不属于法律修改;后者是类似于行政特许的立法特别授权。作为一种公权力的行使方式,行政改革试验授权应当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设定的程序要求,且不得逾越现代法治诸原则设定的表达形式界限和实体内容界限。
关键词:行政改革 行政改革试验 授权制度 法律中止 立法特别授权
作者杨登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南京210023)。
晚清与“五四”:从改良文言到改良白话
胡全章 关爱和
摘要:晚清至五四时期发生的中国文学变革,语言范式的转型具有关键的本体性和标志性意义。晚清时期,梁启超通过改良文言和化雅向俗的努力,创造出文白杂糅、中西兼采、富有思想张力、笔锋常带情感的新文体,促成中国文学体系和书面语的近代变革。五四时期,胡适、陈独秀推白话文学为正宗,通过改良白话和化俗为雅的努力,创造了适应现代人表情达意需求的新文学和语体文,确立现代白话文学的新文统。晚清言文杂糅的新文体和“五四”言文合一的白话文体,构成了中国文学和书面语现代化演进过程中先河后海的自洽性链接。
关键词:晚清 “五四” 改良文言 改良白话 梁启超 胡适
作者胡全章,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开封475001);关爱和,河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开封475001)。
“理”“性”辨
张江
摘要:在中国古代,“理”与“性”作为确定的单音字是各自独立使用的,在文字与语义学的意义上,其能指与所指,与作为整体概念的“理性”语用差异甚大。中国之理,是实践理性之理,乃实践智慧的直观表达;西方之理性,是理论理性之理,乃理论智慧的逻辑表达。中国的性观念,严格区分了人性与生物性之界线,性观念中所包含的理与德,更重要的是它所容纳的伦理及价值意义,彰显了人类自觉的道德追求。中国古代之性,当为伦理之性。中国古代“理”与“性”的辨析,中国古代理与当代理性的辨析,为阐释学理论与体系构建提供一条新的线索。重东方理之本义,阐释由性而起,据理而顺,彰显性之本原;重西方理之本义,阐释由理而始,从分析而上手,呈综合之气象。东方实践智慧与西方理论理性之互补,相鉴相融之中,集合起阐释的全部价值与意义,在无限反思之长河中,趋向真理性认识。基于中国古代文化与哲学传统,借鉴西方哲学及理性方法,可为当代阐释学基本规则的重要根据。
关键词:理性 理性 阐释
作者张江,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北京10248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9期
责任编辑:刘星 排版编辑: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