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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跨省“碰瓷”敲诈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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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

南康

近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在南康区龙岭镇祥龙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碰瓷”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于2021年9月至2023年2月陆续在深圳市、赣州市等地,故意轻微碰撞或剐蹭,制造“碰瓷”,以手受伤为借口,通过拔钥匙、撒泼、要求检查等手段向车主索财,每次勒索被害人财物150元到700元不等,共作案23起,敲诈勒索财物共计人民币6150元。

100余名群众在现场旁听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官们进行普法宣讲,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法律宣传手册100余份,达到“审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

如何防范“碰瓷”?

1、开车前多检查,有条件的话装个行车记录仪。

2、遇到情况不要私自草率处理,最好先拍照取证。

3、狭窄道路行车要慢行。

4、行人和机动车混行的路况要格外留心可疑人员。

5、遇到行人过马路,减速慢行。

6、驾车始终保持注意力集中。


遇到“碰瓷”怎么办?

当车行驶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当确认事故与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设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生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谢绝"好心人的调停,坚决表明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否则赔款免谈的态度;同时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熟记保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达到避免或减少损失。


来源:南康法院
编辑:黄翥
校对:邓逸楠
审核:方际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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