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从紧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请查收!
目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我省出现学生新冠阳性病例;我市临近多市发现本土阳性病例,呈多点散发态势,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教育系统冲击最明显。为贯彻落实近期全国、省、市联防联控机制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杭钢集团、市教育局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就进一步从紧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坚决守牢学校小门
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原则上谢绝校外人员入校。对必须入校的,严格从细落实“问询、登记、测温、亮码亮卡、进校全程戴口罩”等闭环措施。掌握师生员工每日体温、健康码、行程卡异常情况和市外旅居史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进一步落实个人主体责任
师生员工近期原则上不离开绍兴大市;确需离开的,从严审批、返回后销号。加强周末管理,引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参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社交活动。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尽量避免公共交通出行。督促符合条件但未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的教职工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进行接种率排名通报机制。
三、进一步组织开展核酸检测
落实以班级为单位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 10%的师生核酸抽测(学校统一组织),后勤人员全覆盖(不占 10%比例)。从市外非重点地区返绍的师生员工核酸要求:①如果从有发生疫情的区市(县级市)返绍,需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入校。②每日市外通勤的人员,隔一天做1次核酸;③省外返绍人员或行程卡带*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入校。同时,严格督促落实从市外非重点地区返绍的师生员工,返绍后第 1 天和第 4 天主动前往愿检尽检点开展 2 次核酸检测,第一时间报告结果。
教职工从大市外返绍后须在外出报批OA工作流中上报第1天、第4天核酸检测结果。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要做好师生请假、核酸检测的闭环管理。
四、进一步控制人员聚集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校外人员参加的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及以上有校外人员参加的会议活动且必须举办的,需从严审批,按“谁举办,谁负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邀请近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旅居史的人员参会。近期,学校暂停组织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春游等外出集聚性活动。
五、进一步落实同查同防共防
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落实“人、物、环境”同查、同防和多病共防等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进口货物冷链食品,非必要不使用、不进校。落实快递、外卖不进校,快递确需进校的,规范做好快递包装消杀。
六、进一步做好家校协同防疫
了解掌握通校学生同住家庭人员健康信息情况,提醒学生同住家人减少非必要的离绍出行。将学校防疫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七、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学校各类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各个单位和各个工作组要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疫情防控文件精神、会议精神,并及时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工,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在校工作人员,做到领会、知晓、明白,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
遇涉疫紧急状况,要第一时间上报,迅速激活应急体系,各个工作组全面配合,各单位迅速响应,确保有人做事,职责明确,流程清晰,内容熟悉。落实重点人群的排查、流调、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管理措施,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疫情事件,跟进各类保障措施,精准管控舆情。
九、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
加大检查督导频度,健全问题倒查机制,层层传导、压实防疫责任,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整改等处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
十、进一步做好人文关怀
疫情防控工作已处常态化,一是对处于健康管理的师生予以关心关爱,二是对一直以来处于防控一线的各级各类人员予以关注关心关爱。
来源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丨沈佳丹
审核丨陈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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