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市域治理】化纠纷解矛盾,连城县检察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2020年4月,连城县工业园区某企业员工李某某与同事卓某某因工作问题产生纠纷,李某某将卓某某殴打致轻伤。案件受理后,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从维护企业安定稳定出发,积极与企业沟通,做好当事人双方工作,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双方互相谅解。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拟对李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连城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等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取得了一致意见,认为对李某某不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有利化解矛盾,社会效果好。
2021年1月21日,检察官到企业公开宣告对李某某不起诉决定。
李某某在宣布决定笔录上签字。在场人员签字。
宣告会后,与参会的企业管理人员、调委会人员等展开联席座谈会,发放法律宣传材料,结合本县案例,建议企业要主动预防涉税、安全、职务犯罪,提高企业及员工遵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六稳”“六保”精神,一如既往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来源:连城检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推荐阅读点亮在看
让更多的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