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新闻发布会
3月17日,龙岩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新闻发布会。福建日报龙岩记者站、东南网、海峡导报、闽西日报、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龙岩电视台、闽西新闻网、中国龙岩网、红土地网、闽西广播电视报等省级有关媒体以及市直新闻单位近20位记者到会采访报道。会议介绍了全市三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及下一步如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市扫黑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分管领导回答记者提问。
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
坚持扫黑除恶治乱一体推进。三年来,全市共侦办涉黑组织、涉恶犯罪集团(团伙)96个;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73起,打掉黑恶势力团伙成员842名。涉麻制毒、电信网络诈骗等区域性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社会治安警情持续向好,刑事发案降幅居全省前列。
党风政风社风明显好转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及其腐败问题,形成压倒性态势。三年来,查处问题343件359人(其中立案查处259件275人),党纪政务处分252人、诫勉谈话或责令检查等组织处理10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8人,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组织开展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清源行动”,有效堵塞监管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市信访维稳形势平稳向好,为龙岩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基层基础建设明显增强
27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得到整顿提升,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全面消除,基层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优化,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模式日益完善,新罗区华龙社区由“乱”到“治”成效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在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的全省调查测评中,我市群众安全感率99.08%、执法工作满意率97.76%、扫黑除恶好评率98.94%,均居全省前列。福建日报记者提问:
我市将如何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郑奕玲答复:
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谋划具有龙岩特色的扫黑除恶斗争常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一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将龙岩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调整为龙岩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保留相应领导和办事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队伍,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从常态研究部署、加强综合保障、强化专业队伍、加强正面宣传,实现常态化运行。二是持续强化线索举报核查。加强与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的衔接,提高举报奖励标准,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持续激发群众积极检举的热情。大力推进“智慧政法”平台建设和扫黑除恶数据集成应用,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新动向,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对各行业领域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深度挖掘,动态跟踪研判行业领域的新变化、新趋势,实现对重点人员精准摸排和轨迹监测。三是持续开展重点整治。标本兼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娱乐行业藏污纳垢、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电信网络诈骗、涉麻制毒等区域性突出问题整治结合起来,实现扫黑除恶治乱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加强与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对发现的行业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不断提升“三书一函”质量,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四是持续开展督导督办。市县两级定期开展扫黑除恶督导督查,组建完善市、县两级特派督导专员队伍,围绕重点案件、重点线索、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开展特派督导。完善通报、约谈、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制度,加强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的重点督办。建立督导整改成效“回头看”机制,落实清单式管理措施,通过听、访、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闽西日报记者提问: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金滨答复:
今年是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阶段的开局之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履职尽责。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着力在六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落深落细监督职责,压紧压实扫黑除恶斗争政治责任。二是围绕为乡村振兴清障、为基层选举正风、为环境保护助力、为营商环境护航的目标,联动联合政法部门,积极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三是点线面结合,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线索筛查,坚决依靠群众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四是严格执行与政法机关的协同协作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五是以日常监督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实施督导检查,督促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六是坚持务实管用,加强以案示警、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职能部门向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中的顽症痼疾动刀子、挖根源、强监管,铲除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土壤。海峡导报记者提问:
组织部门在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吴锦添答复:
我们突出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坚持源头治理、防微杜渐,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同时,加强对村级换届的组织领导,努力使换届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一是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深化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每年倒排一批、整顿一批、转化提升一批,不断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持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二是镇村干部联审把关常态化。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村“两委”人选资格乡镇(街道)初审和县级部门联审制度、筑牢“防火墙”,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人员挡在门外。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落实中发现优秀人才。同时,加大抓乡促村力度,建立乡镇党政正职调整联审会商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列入乡镇党政正职调整提拔、职级晋升、评先推优的联审把关重要内容。三是村级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常态化。全面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统筹村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工作,常态化分析履职情况,有针对性做好指导帮带、调整撤换;同时,实行届中调整任职备案,加强日常监督考察,不断推动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龙岩电视台记者提问:扫黑除恶常态化下,公安机关如何继续加强黑恶犯罪打击力度?
四是联合打击。强化“三筛三不放过”的意识,完善公安与纪检监察“双专班”办案模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把打击“保护伞”、破除“关系网”同侦查办案紧密结合。
东南网记者提问:请您简要介绍下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如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龙岩市检察机关从以下四方面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
一是收官不收兵。立足扫黑除恶由“专项斗争”转入“常态化”,保留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持续提升打击能力;坚持涉恶案件市检察院统一把关、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层报省检察院把关以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统一调用检察人员等工作机制,促进提升扫黑除恶专业化水平。
二是除恶不松劲。始终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与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对尚未办结的案件、尚未归案的逃犯、尚未处置完毕的涉案财产,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点领域,依法对黑恶犯罪穷追猛打,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决不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三是治理不停歇。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对行业领域和农村地区持续强力整治,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在今年集中换届期间,积极配合组织等部门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干扰侵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等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提升行业领域依法监管工作水平。四是提升不懈怠。总结督导督办、认罪认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参与治理等经验做法,围绕扫黑除恶“六建”工作,梳理谋划具有龙岩检察特色的扫黑除恶斗争常治长效机制,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制度保障。龙岩市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如何?及下一步“常态化”开展打财断血的打算。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英答复: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判处黑恶势力犯罪财产共计1.2012亿元,另判处没收11名涉黑人员个人全部财产。累计执行到位涉黑财产1.017亿元,涉恶财产8841.09万元,涉黑财产执行到位率92.98%,涉恶财产执行到位率90.84%,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位居全省前列。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开展“打财断血”审判执行攻坚,确保黑恶势力“清到底”“清干净”。一是继续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人民银行、证监、税务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落实“六必查”措施,提高查控效率,既查扣显性“黑财”,又全面深挖隐形“黑财”,让黑色财产无处可藏。二是继续加大黑恶案件财产刑运用,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做到量刑判罚到位,形成科学、稳妥、可执行性强的财产处置机制,强化审判阶段涉案财产的审核调查,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可能隐匿、转移的涉案财产。三是继续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依托执行指挥中心,综合运用查封、划拨、冻结、搜查、罚款、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运用网络询价系统+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快速变现涉案财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打而又生”的经济基础。
END
供稿:谢淑英 林群颖
编辑:黄清花
审核:邱新义 刘丹 蔡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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