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可以申报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0〕8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支持领域 ●
鼓励本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0年在深实现稳定发展。
● 二、具体要求 ●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网址:http://wb.gxj.sz.gov.cn/indprom/sfm/#/apply?itemCode=4403000000005907069931000303713001),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在申请书侧面打印申报单位名称)。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23日17时整。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30日17时整(工作日)。
(三)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咨询电话:详细参见扶持计划申请指南(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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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
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鼓励本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0年在深实现稳定发展。
二、 设定依据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深工信规〔2020〕8号)
三、奖励标准及资助方式
(一)奖励标准:对符合本指南中奖励条件的企业,按照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增量的1%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受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二)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增速20%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含1亿元,增速含20%,数据以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12月的月报数据为准);
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申报单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在逾期项目未验收或者项目验收单位逾期验收完成后未满1年;
(二)申报单位此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且自验收不合格通知书印发之日起不满3年。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在线填报申请书(http://wb.gxj.sz.gov.cn),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纳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状成册,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和骑缝印章。
六、申请表格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b.gxj.sz.gov.cn/)选择“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23日17:00。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30日17:00(工作日)。
(三)咨询电话:
申请指南咨询电话:0755-88102274、88102627、88101995。
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咨询电话: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0755-83661275、86693376。
技术支持电话:0755-25331219、25331220。
(四)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疫情期间,预审通过后,请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段,错峰提交材料。预约指南:“i深圳”APP 或关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或【预约取号】—【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程序
十、办理时限
分批处理,一批180个工作日。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二、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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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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