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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病入膏肓,会选择安乐死吗?

闲云 法之剑 2021-06-17

昨天,浏览新浪新闻,看到了这样一则报道: 

 

澳大利亚104岁科学家大卫·古德尔,由于健康恶化,前往瑞士寻求医助安乐死。据悉,他将于当地时间10日中午在医生的协助下离开人世。

 


大卫·古德尔,1914年出生于伦敦,现居住在澳大利亚,是一名著名的植物学家和生态学家。同时,他也是澳大利亚最长寿的科学家。

 

虽然,长命百岁是许多人的美好愿望,但古德尔博士在上个月庆祝自己104岁生日时,却表示,“我非常遗憾活到这把岁数。我不快乐,我想死。”

 


5月9日,在为他举行的记者会上,他更对大家说,他期盼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很高兴明天能够结束我的生命,也很感谢有专业医疗人员在一旁陪伴,帮助我达成这件事。”

 

当时,现场有记者问他,是否已选择了自己喜爱的音乐伴他离世,他回答,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他提到,“如果我要选择一首曲子,我想会是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末章。”接着,他用德语唱了一小段《欢乐颂》,他的演唱赢得了现场的一片掌声。

 

其实,在国外风烛残年的老人选择安乐死的很多,但能像古德尔博士如此清醒,如此坦然面对的并不多,所以,他格外地令人钦佩。

 


同样是面临死亡,古德尔博士不是像正常人一样追求苟且偷生,而是清醒地交代后人,自己想要有尊严的死去。我想,这绝对是一种睿智的选择。

 

今天,是5月11日了。我想,古德尔博士已经带着一颗喜乐的心去天堂了吧。一个人能没有痛苦,没有恐惧的死去,也足够幸运了,因为他自己有选择死亡的权利,而在许多人来说,即使被病痛和衰老折磨得痛苦不堪,一心想要求死,自己也没有选择权,因为这种权利已掌握在子女和晚辈的手中。

 

而子女和晚辈往往会出于“孝道”,想尽一切办法,不计代价的,甚至用过度治疗,来换得自己的一份心安。但是,过度的救治,满足了子女的道德需求,却忽视了长辈的痛苦。

 


就像巴金老人,在人生的暮年一直缠绵病榻,人事不知,又有何快乐和价值可言?还有琼瑶的老公平鑫涛,他的三个子女让他常年插着鼻胃管,在医院里苟延残喘,这就是孝顺吗?死亡,原本是一场注定的告别,有时,却不幸成了一场生者的表演。可悲可叹!

 

因此,现如今,关于“尊严死”的讨论越来越多了。而跟随“尊严死”而来的,便是“安乐死”的话题。

 

什么是安乐死呢?是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没有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语,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具体地讲,安乐死有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那么,安乐死在我国又是如何定义的呢?是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请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大家都知道,安乐死因为面临着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多方面的挑战,而且,从医学和法律的角度,对安乐死的争论更是非常激烈,所以,在全球大部分国家仍不合法,包括我国和澳大利亚在内。虽然,澳大利亚的维多利亚州在2017年成为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州,但这项立法要到2019年6月才生效,且仅限于心智健全但生命只剩不到半年的绝症末期患者。因此,古德尔博士才不得已,选择远赴瑞士寻求安乐死。

 

由此看来,在全球范围内,安乐死“合法化”都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说实话,本人是支持安乐死的。虽说,安乐死有悖于人的生存权,但相较于生存本身,人生存的质量不是更重要吗?是苟且的活,还是有尊严的死?只要是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和法律来操作,安乐死应该是最尊重生命,最人道,也是最可取的死亡方式。

 

据我所知,安乐死这种方式,许多老一辈人都是赞成的,而作为晚辈,就要给予理解和配合。

 


什么是“孝道”?当父母遭受不可治愈的,难以忍受的疾病折磨时,让他们自己拥有决定死亡的权利。这时,作为子女尊重父母的意愿就是最大的孝顺;而且,以现代亲情理念来讲,子女的“孝道”应体现在哪里?生前多关心长辈,平时多尊重长辈,并尽已所能,提高长辈的生活质量,认可长辈的临终意愿。这才是真正的孝顺!

 

我想,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安乐死必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

 

反正,当有一天我老了,躺在床上生不如死,生无可念时,我想选择安乐死。那么,亲爱的朋友,你又会作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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