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先被逮捕后被释放引发网民热议
近期,涉检舆情呈上升趋势,多起明显不当的案件引发的涉检舆情引发众多网友对检察系统工作及相关舆情的关注并予以评论。其中,南岗摩托车司机因与的哥发生争执突发病猝死、当地检察机关对其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为典型。
一、舆情背景
近日,多起涉检负面舆情引发网友们普遍关注,由此产生一定数量的负面舆情不断呈上升趋势,众多网民质疑检察机关执法过于任性随意、执法标模糊不清的情况。其中以鲁山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案件为代表,一起强奸案件在媒体的报道中居然以冰释前嫌的词语来表达处理结果,引发网民的强烈不满。
此案中,知名新浪博主椒江叶SIR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1、检察认为嫌疑人16岁未成年系在校初中学生本人认罪悔罪给他办取保,被群众狠怼,现在移交起诉了,烫手山芋转交法院。2、检察始终没有认为自己执法理念有错,把责任归咎在微信小编身上。3、让重案犯罪嫌疑人未经审判未经刑罚而放进社会,犹如纵狼入羊群,为刑事重犯解脱刑事重罚打击而搞冰释前嫌,是严重的执法理念错误。
10月9日河南一检察院人员驾警车追尾逃逸,又打伤出租车司机。10月17日公布处理情况。但通篇语焉不详,用词含糊,引发网友们的质疑:这个工作人员是什么身份?是正式的检察官还是个临时工?逃逸就逃逸怎么又说到个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逃逸?后来又怎么和出租车司机发和肢体冲突的?冲突是徒手还是持械,受伤情况未提,通篇报道留人们巨大的想象空间。究竟是文字水平有问题,还是有何难言之隐?此案详情至今未有后续官方公开信息。详见:视频:驾警车追尾又逃逸,这位检察院的被拘留了
【舆情概况】
今年6月27日下午4时许,出租车司机滕某停车后,突然一摩托车追上来踢打车门,认为滕某别了他的车。摩托车驾驶员妻子多次劝阻,但驾驶员仍不依不饶。最后双方平息、在摩托车司机准备离开现场时突然心脏病发作,直直倒在出租车引擎盖上。滕某参与施救,但摩托车驾驶员不幸离世。6月28日2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滕某被刑事拘留。9月上旬,南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出租车司机。
当地检察院批准对摩托车司机滕某逮捕后,立刻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关注和批评,对于此案中的出租车司机在滕某猝死的结果发生前究竟有无相应的法律责任,多数网民认为:有关系,但关系不大。这个观点与检察院认定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结论大相径庭。有网友认为:巨婴都是被这样惯出来的。
【舆情发酵】
面对突如其来的负面涉检舆情,检察机关显然没有充足的应对准备。虽然检察机关在法律专业上拥有绝对的权威,但法律的社会效应却无法让人回避。如何应对汹涌而来的负面舆情,检察机关于10月18日发布了上述帖文,网民普遍认为,这个信息只不过是个下台的台阶。
更令人错愕的是,检察日报在这起舆情事件华丽转身的间隙,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令该起舆情似乎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有网友问:这是想让舆情更热一点么?还是在故意带节奏转移舆论焦点?更有网友直接提问:南岗这件事视频从头到尾都是摩托车和出租车司机的争执,与摩托车司机身份没有任何关联。不知检察官微这条微博是想说什么?可以明着讲别藏着掖着。对了,你们逮捕的的哥放出来没?怎么像在过家家?玩儿呢?
对此,检察日报及相关的检察机关没有任何回应。在此之前,某湃媒体开始炒作案件当事人之一摩托车司机的身份为当地特警中队的辅警,由于其新闻可信度极低并未引发太多的关注,可以说,检察日报此帖文直接导致舆情由此持续升温。
【舆情转折】
10月19日,由平安武汉官方微博发出这样的帖文:的哥滕某被释放,在正常上班。前后反差之外,令人错愕。而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南岗属于黑龙江,为何由湖北武汉公安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发布这样的信息呢?
随后,哈尔滨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新闻通稿,认定的哥滕某不够成犯罪,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正面证实了对的哥逮捕的撤销,舆情全面反转。
新浪网友魔都独行者是这样评论的:本来我还在猜测检察院也许是掌握了什么不为人知硬证据,所以才果断批捕,现在……嚯嚯,呵呵,哈哈
【综合评估】
检察机关对此案中的的哥批准逮捕信息发布后,引发了网民的负面评论,完全是在情理之中。而出乎网民意料的是,当涉检负面舆情急剧升温后,检察机关通过自主发声及外省公安帐号的引导辅垫为随之而来的撤销逮捕作准备,用心良苦但效果差强人意。无论是公安机关侦查还是检察机关提诉以及最后法院的判决,都离不开依法治国的根本理念。
法律效果必须与社会效果、舆论效果同而为一,缺一不可。在处置此起舆情过程中,检察机关虽然能对线下案件实体处置及时纠偏,但在网络发声及舆论引导方面显得较为稚嫩,手法单一且不成熟,尤其是通过外省公安帐号发声过渡、检察日报在关键时间节点企图转移舆论焦点的发声,其收到的效果与预期截然相反,推测下来应该是幕后出谋划策之人的失误所致,也不排除受个别媒体误导所致。此起舆情事件的应对处置,体现出检察机关对涉检负面舆情处置三同步工作原则存在着认知上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