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进击的熊儿子
去年12月20日,亳州一男子因为违章停车被交警贴了罚单。心中不忿就在朋友圈里扯了两嘴,“奶奶个腿的,接个小孩停10分钟一百”。当地警方早在去年12月23日就发了微博,还有视频。结果昨天@苏州交警 把这事儿又给滴溜出来,整了个微博。
我刚去跑去看了眼@苏州交警 ,发现这条微博已经没了。
吓得苏州交警赶紧发了个“真·奶奶个腿的”
这种洗地就大可不必了,在山东威海,你动手了,他要是敢还手,就是互殴
这倒不是说在公开场合骂人就不能被行拘,大家的重点主要聚焦在“凭什么”。毕竟,在大众的常识里,“奶奶个腿的”,跟“我草”“傻逼”这种口头禅也差不太多。而且就这句话,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还真是分不清楚,他到底是在发牢骚,还是真的对警察有意见。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今天因为心情不好,被老板气着了,就在朋友圈里吐槽两句了“奶奶个腿的,傻逼老板”。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因为分组不当,这话不小心被同事看见了,就把这句吐槽发给了老板,然后老板又拿着这个报了警,请问警察是抓还是不抓?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难道连最基本的情绪发泄权利也没有了吗?不是说公权力的触手不能侵入私人领域,而是警察执法的逻辑要符合大多数人的认知。反正我是觉得,任何具备理性和常识的人,都不会觉得一句简单的“奶奶个腿的”,就值得警察如此大动干戈,甚至是动手行拘。作为公权力的化身,警察的执法逻辑首先要正确,否则这就是权力的滥用。毕竟,这可不是在维护警察的权威,而是在把警察的形象架在火上烤。最最重要的是,我不希望,那么多一线基层警察的努力,就被这么件破事给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