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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被训诫的八位“造谣者”,英雄?

法之剑 2021-06-1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贼叉 Author 贼叉

28日,最高法一篇推文把最早因为说武汉有“非典”而被训诫的八个人又一次推到了台前。


文中称谣言在法律上表述为“虚假信息”,同时认为新型肺炎尽管不是sars,但是信息发布者发布的内容并非完全捏造等等等等,总之一句话,武汉这八位最早“揭露”疫情的人,完全无过。


很难相信这是最高法的发文,难道一直以来不都是提倡程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么?


还有人搬出了曾光教授的发言:我很钦佩他们,这八个人一定是忧国忧民的,有一定见解的,事实证明他们也是对的。应该保护,应该赞扬。


这简直就和以德报怨被截去了何以报德一样。请注意到曾教授后面还有一大段话:但是这八个人,最后我们学者来说,公共卫生专家来说,我希望跟他们对话,希望从他们身上学点东西 ,你们凭什么话是预测的。当时我们的专家,参战的时候,在初期,它确实是很难观察到人跟人的传染性,比如说我们隔离那多人,没有发现第二代病例,他就提示我们传染性不是很强,另外当时一开始病例的症状也不太严重,以后严重是以后发展的,病毒变化的也很快……


因为不讲道理的人太多,所以曾教授不得不说前半句话。曾教授的潜台词其实不难解读:你们不是搞公共卫生的,你们凭什么来进行这种预测?


也许作为普通群众来说,这不都是医生么?难道还不专业?


你看眼睛不舒服会去找个肛肠科的大夫看么?数学系里两个隔壁的办公室坐着的数学教授也许都不知道对方搞的什么玩意。疾控是个非常专业的活儿,虽然你们是一线的医生,但在这个事情的判断上,你们并不专业。


现在把这八个人捧为英雄,那是因为后来确实爆发了这场传染病——如果没有爆发呢?从结果来推测当初的行为这样真的合适?


传染病的通报是有非常严格的流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第三章第三十条、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 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这八位“造谣者”在对这个病毒尚未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在班级群里宣布武汉发现sars的操作?如果你的身份并非医生,那么也许掀不起什么波澜,恰恰是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极容易造成恐慌。


试想,一个地震局的技术员,突然说哪天哪天要地震了,作为一个普通民众在知道他的身份之后,会在多大的程度上选择相信?我觉得至少超过90%能相信他。但是事后如果没有地震,造成的恐慌由谁来负责?


还有人说,医生上报了,但是政府没有引起重视。事实上从发病以来,信息披露基本没有中断(除了那些天由于某些需要没有更新),在钟南山院士进武汉前,早在一月初,WHO就对武汉不明原因肺炎进行通报,这个算隐瞒?

对于武汉市委市政府一些错误的应对,我觉得事后该算账就算账,然而曾教授明确说了,在初期,确实很难观察到人跟人的传染性。科学的用词一定是谨慎的,翻翻之前的报道,都是有限人传人,尚未观察到人传人等等,但是从来没有明确说不会人传人。


正如之前一直提到的,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会让我们对武汉的工作有很多的误解,这个也正常,可和非典时期的帝都比起来,武汉这次信息公布确实要透明的多。


不过这一切和这八个人传播武汉有sars有什么关系呢?市委市政府有责任,自然有上级部门来追责。身为医生,在一个不合适的场合发布自己的推测,而且是涉及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的,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太恰当。


我们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第三章的条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个人可以公布这样的信息么?我认为是不行的,只有卫健委才有这个资格。这八位医生就算不是造谣,那也是违反了传染病法,应该追究公安机关使用法条不当之过。


当然,我也相信这八个人是善良的,是为了提醒自己身边的人,但是每个身边的人还会跟身边的人说。SARS这几个字母,实在太让人害怕了,加上源头的专业背景,很难不让人恐慌。


从现有的情况看,我作为一个外行,觉得新冠病毒传染性比SARS强,但是致命程度却不及非典。只不过现在的信息传播速度、人流和17年前相比是数量级的提升,导致了恐慌程度加剧。


最后再说两点:第一,最高法的推文署名唐兴华,和其他推文署名最高人民法院相比,这个署名是否真的代表最高法还是代表小编的意思犹未可知;第二,武汉公安只是叫了这几位去问话,充其量就是训诫,并没有拘留。如果武汉公安这都不做,那才是真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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