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外卖被刑拘的大学生:人品存疑,聪明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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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个令人唏嘘的新闻。南京顶级名校的大学生周某多次偷拿小区的外卖,最后被当场抓住。据了解,周某家境贫寒,为了他的学业,家中3个兄妹都辍学了。三年前,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京的顶级名校,是全家人的希望,本来前途一片光明。可是这次,因为多次偷拿外卖,不仅面临刑事拘留,更可能因此被学校开除。多么惨重的后果,只因为一时小小的贪念。
消息曝光后,网友们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而有一篇微信公号以“请放他一码,在偷饭大学生面前我们都有罪”为题发文针对此案进行了评论。
从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清楚的得知此文作者的“良苦用心”,那就是要求法律给这位“偷饭”的大学生网开一面,其理由是“如果他作案的时间集中在今年,警察就不明白这大半年很多家庭是零收入吗?”
然而,此文以一组不知来源的数据引用在我国留学的外籍学生的待遇来“佐证”社会对这位“迫于无奈”而被迫“偷饭”的大学生的亏欠。
同时此文称:再高调的道德指控,如果没有人性的关辉,也会变成伪君子;再公正无私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文底色,它也会变成一部恶法。
一番修饰之后,道德试图绑架法律的最终目的还是掩饰不住的流露了出来: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如果不是饿极了,如果不是真没有钱,不会走到这一步的,希望大家都可以力所能及的帮助这个可怜的年轻人,给南京电视台打电话、给南京110打电话。
通看全文,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此文可谓“杀气翩翩”。其开头以“某类时评素材丰富的社会,就是个生病的社会。”引入此案。似乎要告诉人们,一个社会不能有丰富的时评,而应该是一个的如老奶奶“干瘪”的乳房一样,毫无生气,平淡庸俗,否则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健康的,而是病态的。不知道社会真成了只有一种声音时,这位作者是不是又要声称这中单一的声音都是“谎言”。
回到这个案件本身,这位大学生真的是因为“穷”、“饿极了”,而“迫不得已”才伸出罪恶之手的吗?
据网民爆料,此大学并没有因为“穷”而住在学校的集体学生宿舍里,其甚至在校外过起了租房住的生活。捕快真的好奇,到底要“穷”到何种程度才让这位“穷”到连饭都吃不起、“穷”到“饿极了”的大学生要宁愿放弃学校的学生宿舍不住而到校外租房住呢?
而同时,又有网民称,此大学生不但在校外租房住,其甚至“穷”到连捕快都舍不得用的护肤品也用上了,这又要“穷”到何种程度才能导致这个的操作呢?
《论语》说: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贤哉回也。
作为一个健康的社会,我们没有理由“饿死”一个穷人。但同样,作为一个法治社会,我们也没有理由让法律被道德绑架,何况这种所谓的“道德”如此不堪一击。
一个名牌大学生,即使真“穷”到吃不起饭,在如今这个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里,还不能找到一个让自己填饱肚子的工作?哪怕是临时工。
如果穷就可以偷,那是不是说需要用钱的时候就可以抢了?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有着极其严格的程序规定,行政拘留也好,刑事拘留也罢,并不是哪一个人就能决定的。此案中,此大学生有据可查的偷窃行为就已经多达十多次,也许涉案金额确实不是很多。但是,对于多次盗窃的行为,《刑法》规定,不管金额多少,只要是多次(三次以上即为多次)盗窃的,即构成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此次文中却偷换概念,将此大学生盗窃的外卖进行计算总金额,算下来总涉案财物表面上确实不算多,甚至可以说比较少。但是,其确实实施了据可查的就有十多次,已经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三次即为多次的定罪标准。这也正是法律设计上要惩处那些看起来的不起眼的“小恶”但却成为“惯犯”行为的本意。
学历可以过滤学渣,但却不能过滤人渣。社会不要求你做圣人,但你可以选择不做小人。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小善不积大德不成, 小恶不止终成大罪。那些在这篇文章下面点赞、转发、甚至打赏的人们,你们这是在用你们可能的“善良”将这个大学生推向深渊!别让你的善良成为罪恶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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