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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莆田刑案说起:不要为杀人者洗地,这是做人的基本遵循

法之剑 法之剑 2022-11-27

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在网上溜达溜达,看到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转发的一个微博,触发了我写小作文的灵感:

 


10月15日14时50分许,平山县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邮政公司职工)因对工作不满,持刀将三名同事扎伤,伤者经送医抢救无效均不幸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风的节奏吹”转发评论:“杀人都是因为不满或有纠纷,所以再也不要为杀人洗地,必须不折不扣强力谴责犯罪行为。

 

笔者认为吹老师的评论非常好,杀人总是有原因的,但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任何原因也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的正当性。真理只有一条,歪理千万条,找歪理太容易了。

 


同是10月15日,上海潍坊西路一酒店内发生命案。接警后,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贾某(男,53岁)抓获。经初步调查,贾某因工作纠纷将同事袁某(女,41岁)杀害。又是一起杀同事的。

 


我看到网上一个评论很中肯:“最近杀同事的新闻又多了起来,多大仇多大怨啊,不满辞职不干不行吗,哪来这么多戾气啊。”

 

不满领导,可以向上级投诉他;不满同事,可以不吊他。怼不过领导和同事,那就天天举报信,骚扰死他们。还干不死他们,那就上网编排他们(还能弄点流量呢),也不至于去杀人啊。

 

网络上热度不减的莆田刑案造成2死3伤,伤者包括一个10岁儿童,凶犯罪大恶极,罪恶滔天。但在一些媒体的报道里,没有对受害者的同情和怜悯,相反是对杀人犯铺天盖地的渲染:几十年前救过人,救过海豚,平日说话客气……好像杀人犯是他爹似的。

 

这种舆论导向,明眼人一看便知:为违法犯罪带节奏,找借口,进而诋毁基层组织,直至tz。

 

这起凶杀案的背后,有关部门和领导是否存在渎职问题,这个当然要查处,挖地三尺也要查处(公务员队伍里敷衍了事的大有人在,有名有利,争先恐后,没名没利,蜗行牛步,这种现象仍然存在),但是否存在渎职和凶杀案没有必然性的联系,凶杀既没有防卫的合理性,也没有紧急避险的必要性,哪门子理由去杀人,而且是连杀(伤)数人?

 

正如“风的节奏吹”所言:“任何为暴力犯罪洗地都是可耻的;任何鼓吹暴力犯罪或许算梁山好汉是别有用心的;只有正当防卫是可以正义的。在文明社会的进程中,只有严厉谴责暴力犯罪,使大家敬畏法律 ,才能使大家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恐惧于可能的暴力犯罪。

 

从高尚者身上挖微不足道的的灰尘,从卑劣者身上找尚未泯灭的良知,这是一些无良媒体和媒体人最乐于做的事,犹如狗喜欢吃屎一般,本性难改。

 

对这类滥杀的恶性案件,舆论必须保持高度的谴责和抨击,而不是从屎堆里找饭粒,屎堆里的饭粒你们恶霉喜欢吃,不代表其他人也喜欢吃。

 

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基本上是想通的、相似的,即使在坏人心里,他的道德认知和其他人也没有大的差异。如果社会舆论对杀人放火强奸恶性案件趋向宽容,甚至同情恶性案件里的罪犯,对于潜在的犯罪人来说就降低了自我否定性,坚定了犯罪的肯定性。笔者认为,但凡高调鼓吹和夸大凶犯的良知与善行,同情凶犯的,本质上就是为虎作伥,狼狈为奸。

 

老支书说:“要以战士的姿态、战士的担当,坚守阵地敢于出击,与否定党的领导、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行作不懈斗争,决不允许一些人造谣生事、浑水摸鱼、煽风点火、信口雌黄。”所以,不要以为一些人美化违法犯罪分子,是一个轻描淡写、可有可无的事,他们内心其实阴暗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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