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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女大学生被联通“超龄”解约,旋即又继续履行协议,这反转猝不及防……

法之剑 法之剑 2022-11-27

文|庄志明律师


按照日程,今天本来有一场工作会议,因故缓一缓;加之又是周末,时间一下子圆润了起来,那就上新浪微博刷刷屏。

 

突然间看到这个话题:

 


 5月26日,广东河源。应届生何同学反映,通过去年秋招与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近日被告知因年龄超24岁需要解约。何同学称,她是1998年2月出生,今年刚满24岁,签三方之前都经过背调审核,现在突然说本科应届生不能超24岁,非常不能理解。目前分公司有6人都因年龄被解约,应届生身份没了,工作也找不到了。

 

我看到该帖子里有“网页链接”,便准备打开,没想到结果是这样的:

 


俺便知,这事情或许不像帖子里说的那么简单粗暴。到底是啥情况,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这事肯定有转折。

 

果不其然,很快就看到双方河蟹的新闻:

 


针对应届生称因毕业年龄超24岁被中国联通河源分公司要求解约一事, 5月27日,广东联通一名客服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为了加大科创人才引进,河源联通公司经校园招聘与多位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据了解,目前河源联通已经和涉事大学生进行沟通,消除误会。在遵从国家法规和契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协议。

 

同一方人,同一件事,上网一发酵,矛盾从你死我活到握手言和。您说,网络有没有用,舆论有没有用?那些瞧不起网络的先生们来看看吧,这就是网络的价值,声音的力量。

 

所以要重视网络。老支书曾语重心长地说:“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

 

我相信今早这事网上一发酵,联通的有关领导就关注到了。“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联通的有关领导应该做到了。

 

以我的切身体会,我太了解移动运营商们对舆情的高度重视了。我曾经在网上对某移动营业厅的服务吐了个嘈,一个非常温和的嘈。我没说是哪个城市、哪里的营业厅,涉事的运营商居然给我打来电话连声抱歉,并且非常恳切地说给我这个优惠那个优惠的(我婉言谢绝,吐槽可不是为了“捞好处”),甚至还通过熟人关系联系我家人,给我打招呼。

 

后来我一想,我的帖子除了昵称“庄志明律师”信息外未透露任何信息,并且那天我并未办理手机业务,运营商能确定是我,确定我的手机,确定我的家人,确定我家人的手机号码,确定熟人关系……这要做多少工作啊,可想而知他们对舆情多重视了。

 

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24岁“超龄”大学生事件对联通的心路历程,那不是一般的心路历程,那是刻骨铭心,寸肠肝断啊。

 

中午时分广东联通为此还特意发了致谦声明:

 


联通的态度那是相当的诚恳,相当的坦诚,不回避,不踢球。必须点个赞。

 

该事件中有个“三方协议”概念,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本质上三方协议就是民事合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学生生签订三方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劳动者身份。

 

关于三方协议,2018年9月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

 


我的归纳是:“签三方协议时还是要慎重下,签了就得受约束,不想受约束就得付出经济代价。”假如联通真的毁三方协议,并不难,大不了承担三方协议中的违约责任,而不会像劳动合同所受到的羁绊那么多。

 

目前河源联通已经和涉事大学生进行沟通,消除误会。在遵从国家法规和契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协议。”究竟怎么进行沟通,怎么消除误会的,我们不知道,今后也不会知道。

 

在此笔者只是希望联通诚信履行协议,而不是因为本次舆情而暂时性地“妥协”避风头。而对于何同学来说,也该冰释前嫌,毕竟如今就业形势严峻,能进联通也是挺不错的机会,加油吧,何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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