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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烊千玺放弃入职话剧院,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之剑 法之剑 2022-11-27

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易烊千玺又双叒叕上热搜了,这次热搜来的有点猝不及防:

#易烊千玺决定放弃入职国家话剧院#7月17日,易烊千玺在其微博上发文致歉,并表示经过慎重思考,决定放弃入职国家话剧院。


易烊千玺称:|在此初衷下,我报考了国家话剧院。整个应聘过程,我完全遵照国家话剧院招聘通知和考试要求,分别于4月14号、4月25号、5月2号进行了三次考试。其中第三次考试原定线下进行,由于当时北京疫情形势严峻,我如实报告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线下考试,经国家话剧院同意确认,于5月2号下午3点31分,参加了由国家话剧院统一组织的线上考试。过程中,我从未与国家话剧院的老师协商或讨论任何涉及萝卜坑的事,也从未使用任何所谓走捷径的方式来获取名额。


为了不再给大家增添困扰,经过慎重思考,我决定放弃入职国家话剧院。但如果有机会,我还是会继续尝试走进话剧领域学习和提升自己。|


这两段话其实是矛盾的:前大段话意思是我是坦坦荡荡的,后一段话意思是你们困扰了俺,俺没办法,只有放弃话剧院入职。我是无辜的,命苦。


但在我看来,网络上反转反转再反转的事情多了去了,也不排除易烊千玺为了避风口,甚至是博同情,后续究竟怎么走,易烊千玺说了不算,真的不算。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易烊千玺的招聘程序已经走完前七个步骤,昨天话剧院官方发布说明,旗帜鲜明肯定前七个程序合法正当,进一步明确易烊千玺等人入职的合法性。


国家话剧院的公示是有法律效力的,在官方对人员公示后,易烊千玺是没有单方放弃入职的权利的。放弃入职,某种程度上说是“缔约过失”,严格意义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毕竟整个招聘流程是花了很大代价的,你一放弃入职,等于说这个招聘流程泡汤了,这责任说小是小,说大是大。


胡总是不想这些法律问题的,昨天在网上公开建议易烊千玺放弃入职:

胡锡进的网络流量特别大,易烊千玺本来亚历山大,或许正好借此顺水推舟放弃入职。但必须说,这种放弃入职是极其不严肃,极其不负责的,给话剧院出了个难题。


但同时此事件给话剧院也总结了教训,以后啊,不搞这种公开招聘形式了,直接搞“特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何谓“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基本是甲方说了算。那样的话招录事业人员,连信息公开程序都不需要了,小镇做题家连陪跑的机会都没有。


我必须说下,不要认为“特招”不占用公开招聘的名额,事业单位编制名额就那么多,多了一个“特招”,就必然减少了一个公开招聘的名额,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可能出在牛身上。小镇做题家在这场斗争中并没有取得任何胜利,相反可能把招聘的公平公开进程给弄倒退了。


扪心自问,那些大明星进国家编制的很多的,你们在意和关注过他们怎么进的吗?不是人家也进去了。。。


再怎么说,易烊千玺此番进话剧院也是经过一番公开竞争的,比那些“特招”进编的还是要敞亮的。一个正经的招聘程序,不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来了,就不好走。所以说,易烊千玺想放弃入职,除非话剧院同意易烊千玺放弃,且不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否则真的不那么容易走的。如果说话剧院和易烊千玺唱双簧,我无话可说。


当然了,放弃入职也有可能是易烊千玺精心来的一场苦肉计,打的悲情牌,苦肉计成功,悲情牌顺达,民怨消停了,易烊千玺一样可以正式入职话剧院,因为其放弃入职本来就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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