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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对“严重拐入地”进行移风易俗,这建议是不是太伤“严重拐入地”老百姓的心了?

法之剑 法之剑 2022-11-27

文|庄志明律师


下午在微博上看到网络大V“40老黄兔”的一个微博:

 


他说的是人大代表提案的事,又是蒋胜男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表示,严重拐入地通常是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地区,地方政府应有移风易俗之职责,应向当地居民宣传普及买媳妇有罪。同时对女童读书予以补助,提升村民对于女童生存及教育权的重视。很多拐入地并不是最穷的地方 ,也并不是交通最困难的地方,但当地新生人口的性别比一定是不正常的。

 

蒋代表在本次会议上屡屡谈拐卖问题,原因都懂的。但在这个问题上通过人大代表建议“对严重拐入地移风易俗”“对严重拐入地进行普法”未免太上纲上线了,笔者认为该建议很不接地气,虚无缥缈。实际上前两天我就蒋代表关于拐卖的一个建议已经撰文人大代表建议打拐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设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提出质疑了,今天看到蒋代表仍然提这种“高高在上”的建议,我必须又得唠叨唠叨了。

 


昨天网络大V“风的节奏吹”谈到拐卖问题曾经评论:“20多年来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量总体下降,并且下降幅度很大,到2020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数3000多件,占总的刑事案件的0.06%,占比非常之低。这才是整体情况,不看数据,就会一叶障目。

 

这是当下拐卖犯罪的基本面,必须要了解,基本面不清楚,刻舟求剑谈拐卖问题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混淆视听的。

 

我不知道蒋代表有没有去某地调查研究过,你心中的“严重拐入地”如今究竟存在多少拐卖行为,当地老百姓是否不知道“买媳妇”有罪?如果“严重拐入地”你都没去过,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郑重其事地设定个“严重拐入地”说法是不是太伤某地人民的心了?

 

如果“严重拐入地”说法不是代表说的,而是话题设置人弄的噱头,那话题设置人就太损了,太会坑人。

 

“风的节奏吹”曾整理了一些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法律,大家可以看看:

 


显而易见,不管是对拐卖和收买行为,我国的法律都是严苛的,打击的力度也是非常大。也正是这些年来的有章可循和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发率才明显下降。如今拐卖案件现实中是非常少的,我有多个警察朋友对我说,他们从警以来就没接触过拐卖案件,“师傅以前办过的”。

 

因为某地的一个涉拐案件,一些人把拐卖上升到全国运动式打拐,好像拐卖妇女的事态严峻得很,这声势严重走偏了方向,正如“风的节奏吹”所言:“不看数据,就会一叶障目。

 

普通网民限于水平有限,加之收集信息的能力有限,说些“过头话”可以理解,但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动辄就是一个关于拐卖妇女的建议,而且是非常草率的建议,我觉得就不太适合了。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你的“权限”和威望是很大的,或许您时间紧张,未必有时间去实地调查,您打个电话向“严重拐入地”的有关部门了解下总可以吧。如果没实地调查,又没打电话了解,“严重拐入地”说法从何谈起?

 

还有这个“移风易俗”四个字听了很是刺耳,如今什么年代了,哪个地方会把“买媳妇”当成风俗的?还需要人大代表提建议对“买媳妇”“风俗”进行普法??

 

对拐卖妇女,特别是这个节点上对某些地方贴标签,我认为是很不厚道的。个案问题上我们要检讨,该法办的严厉法办,该撸的必须撸,该排查的全力排查,该安置的义不容辞安置,但把个案放大化,芝麻当西瓜,这会寒了很多基层同志的心的。

 

人大代表的建议哪里来?当然是从群众中来,从调查研究中来,从反复比较甄别中来。不走到群众中去,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反复比较甄别,而是看热搜,看网上的声音哪个大,这显然是不行的。

 

最后我要说,蒋胜男代表我喜欢,首先她是一个好代表,然后是她有气质有才华,她的作品我喜欢看。如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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