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作死可以,请别麻烦别人!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猫眼看天下 Author catdiscuss
据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通报:2月19日13时45分许,在沈阳市苏家屯区沈水街道杨孟达村北侧浑河岸边土坡处,有一辆越野车发生翻车事故,乘客徐某某受伤,在送医过程中死亡。
近年来,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喜欢玩车的朋友来说,定期组织志同道合的朋友组成车队进行爬坡、冲锋等挑战活动,甚至不少网红拍摄刺激的现场视频后上网传播,赚取流量。当然,这些并非不可以,但在娱乐欢快的时刻,有些人却常常忽视了这项运动中蕴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如果爬坡失败,巨大的惯性使车辆倒退,一般时候车辆刹车难以立刻发挥作用,有些时候紧急制动会立刻发生倾覆翻转的风险,这种情况下,驾驶员被巨大冲力冲出被车辆碾压,基本上凶多吉少。
老猫也喜欢看类似的活动,然而,从事这些运动的,无论是车身结构,还是人员防护,那都是经过严格而周密准备的。车身内层有着紧固的钢架,确保车身发生侧翻后不导致变形伤人。而车内人员除了防护服外还必须有安全带固定。反观该起事件中,死亡的男子似乎并没有系好安全带,或者安全带并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才导致身体甩出车外被压住。
从法律层面来说,对于组织活动的组织者,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最新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由于其他参与人的行为而造成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要求其他参与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不在此限。
所以,老猫的观点是,还是好好过日子吧,拿生命去当网红,不值得。你真缺那几个钱儿吗?自从有网络后,这么多年有几个网红能红过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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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起来看看极限运动的各种作死,生前最后一次系列,内容有些恐怖,谨慎点击。
珍爱生命,远离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