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文”普法要不得
不知道这两天大家上网时有没有被#姐姐拒绝给弟弟买房被父母告上法庭 的“新闻”吸引眼球呢?这则“新闻”大致内容是姐姐2岁起被寄养在姑妈家,长大后给姑妈的儿子即表弟买房,被亲生父母要求给亲弟弟买房,姐姐拒绝后被亲生父母告上法庭。不用问,这个叠加了伦理冲突和性别对立元素的“新闻”引起了不少讨论和巨大的流量。
然而很快,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后续”雷得大伙里嫩外焦,原来这个“新闻”中的案例根本不是真实发生的,而是某官方普法账号根据在某网络平台上找到的文章设计了对白脚本,然后编发推文及拍摄演绎视频。说白了,是没有真实事件依托的“小作文”、“小视频”。
不用问,某官方号这骚操作激起吐槽一片,这当中也包括我。作为网龄20多年的老网虫,自以为练就了火眼金睛,没想到还是上了“小作文”的当。气归气,咱还是心平气和点。作为学法律出身的人,我其实并不反对用虚拟案例进行普法或者教学,正如很多新闻报道会用现场还原或动画模拟帮助观众更好理解事发经过或某些科学原理一样。问题是,既然是模拟案例,就意味着并不是真事或者没有真事依托,那就有必要进行说明。严谨的新闻节目中,现场还原或设计对白都会明确标识“现场还原”或“剧情设计”,图文类稿件也应该在标题、开头以及稿件显著位置表明案例系模拟。就网上找到的不完整截图,某官方号起码在标题和开头部分没有对此系模拟案例进行明示。拜托你是国家机关,你的官方网络平台就代表你单位、代表国家,大多数普通群众自然会把你的官方平台当成官方声音。个人号可以自由一些,官方号必须严谨。是不是真事都不确定就敢不加明显标注发出来,说难听点都可以成为官方传谣了。咱们的某些单位和某些官方号小编能不能把公信力当回事啊?!
另外一点,虽然模拟案例可以用来普法,但我认为这种容易引发剧烈舆论冲突或罕见元素汇集比较多情节过于复杂的模拟案例并不适合用于公众普法,而更适宜在法学院校给学生用来做案例分析。学法律的人肯定听说过“世界上最悲惨的人都活在司法考试里”“世界上最奇葩的事情都出现在司法考试里”。法学学生毕业后有相当部分从事法律工作,遇到复杂奇葩案事件的概率远高于普通人。出于训练学生法学专业能力的目的,法学教育包括考试的案例、题目往往设计得比较复杂,比如“A国人在B国籍船舶上行经C国领海时被D国人杀死。其配偶是E国籍,在F国登记结婚,财产在H国”之类在普通人看来奇葩的案例,一般都是为了考察学生分析厘清不同法律关系、概念。可这样的案例如果拿来面向公众,要么和开头案例一样由于存在冲突因素而引发剧烈的舆论冲突,导致公众只顾站队没兴趣听普法;要么跟刚举的船上人例子一样,现实中过于罕见普通人根本听不明白或因没有借鉴意义而提不起兴趣。总之都达不到普法的效果。
总之呢,某官方号这次真的是翻车了,网络小作文当真事发,浪费大家感情还消耗了自身公信力。积极普法很好,模拟案例也可以用,但真的要注意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