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东区企业!东区工商联(商会)送你一份倡议书!
倡
中山市东区工商联(商会)
关于企业复工事项的倡议书
各东区企业:
议
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前一阶段,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东区党委、政府严阵以待、高度戒备,为控制疫情蔓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企业家们也纷纷以实际行动支持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截至2020年2月7日,我市已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4例,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
因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2月10日前,因部分地区封城、回流人员需隔离14天导致职工到岗参差不齐,开工后人员聚集易发生交叉感染,原材料未充分到位等因素,我区大部分企业仍未具备复工条件(如下)。
区
企业复工条件
除粤府明电〔2020〕6号文第一条明确的企业类型外,2月9日24时后至市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申请复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规劝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回中山复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建立“一人一档”,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发生地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督促员工居家隔离或到各镇区指定酒店、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实施封闭管理,减少员工与外界接触。生产性岗位员工禁止外出,其余人员限制出入及与生产性岗位员工的交叉接触,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生活区。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设立企业测温点,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员工分开、分时段用餐,有食堂的集中供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尽量避免员工集聚用餐。按照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引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因此,工商联倡议:
一是在原倡议2月10日复工的基础上主动延迟至2月20日后复工(生活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除外)。
二是落实好属下外地员工留在原地原籍,暂不回流,提前回流人员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切实履行好自身防控责任。
三是要求所属员工继续做好健康状况登记、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旅行史、每日行踪、接触人群史等信息台账,以减少和防止复工后回流人员与本地人员交叉感染,为日后复工做好充分准备。
请广大企业继续积极响应倡议,同心协力、全力以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疫狙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山市东区工商联(商会)
2020年2月7日
若需复工企业,
请按照以下指引申请,
审批后方可复工
中山市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1. 电话咨询:企业需提前2日提出备案申请,企业通过电话咨询(党政办88320918)方式提出申请,由首次接到电话申请的部门负责政策解释,规劝其延迟复工。(亦可咨询以下各行业所属部门)
2. 准备材料:业务主管部门经了解申请理由,认为确有必要提前复工的,企业需提前准备好企业复工备案表、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东区行业疫情发生地相关人员健康服务调查表、防控物资统计表(样式见附件1-4);企业必须具备上述的复工条件方可网上填表提交备案,并将资料发送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邮箱36162681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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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场核查: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后,人社、卫计、社区等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查阅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备案表要求的相关措施台账,实地核查后出具复工备案审核意见,经指挥部批准同意的企业方可复工。未经复工备案核查就私自复工生产的企业,将采取强制措施,停工停产,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企业复工流程图】
相关政策咨询可以拨打我区设立企业复工热线:0760-88391163、88311163(2月8日8:30正式启用)。
东区发布编辑部
编辑:杨荣柱
统筹:梁家荣
编审:何明锋
素材来源: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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