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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院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一
主体及资格
二
时间要求
三
组织与程序
① 合格:指可申请参加正式答辩,应根据预答辩审核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② 基本合格:指根据预答辩审核意见,在1个月内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经各该二级学科导师组复审通过后,可申请参加正式答辩。
③ 不合格:指未能通过预答辩,应重新开始学位论文撰写,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04
文件签署与上传
操作提示
1 | 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可用应用→我的论文预答辩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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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ehall.ecupl.edu.cn推荐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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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 法律学院
编辑 | 陈绵建
校对 | 何心怡
责任编辑 | 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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