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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院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厚德博学的 华政法律人 2022-07-15


各二级学科硕博士点、研究生导师、2020届拟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体及资格


1. 拟于2020年上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应当参加预答辩。


2. 尚未参加开题或开题未通过的研究生,不得参加预答辩。


时间要求


1. 拟于上半年参加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3月8日前通过预答辩。前一轮预答辩成绩为基本合格的,应于2020年3月8日前经导师组复审通过,方可参加上半年答辩。


2. 拟于上半年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应于2020年3月15日前通过预答辩。


组织与程序


(一)论文和材料提交

1. 研究生应在导师线上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填写相应层次《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电子版一并呈导师审核,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2. 硕士研究生应于3月8日前向所在预答辩小组答辩秘书,提交学位论文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电子版。(预答辩秘书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二)预答辩委员会组成与预答辩准备

1. 预答辩根据研究生人数进行适当分组,成立预答辩委员会。每个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为3-5人,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并设1名组长。(预答辩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2. 每个预答辩小组安排1名预答辩秘书,负责材料收发、答辩记录、会议协助等工作。预答辩秘书应于3月8日前收齐学位论文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电子版,并转呈预答辩委员会委员。


3. 预答辩委员应事先审阅学位论文,全面审查学位论文的完成质量和学术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三)预答辩形式与程序

1. 预答辩采取在线视频形式进行。

2. 预答辩可参照正式答辩程序进行:


(1)研究生扼要报告学位论文论题、材料、方法、论证和结论,重点阐述学位论文的关键性结论及其创新性。


(2)预答辩委员听取报告后,结合论文评阅情况,指出论文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修改与完善意见。


(3)预答辩委员会通过在线合议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研究生的预答辩作出审核意见,由预答辩秘书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中填写记录。

(4)预答辩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① 合格:指可申请参加正式答辩,应根据预答辩审核意见继续修改完善。


② 基本合格:指根据预答辩审核意见,在1个月内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经各该二级学科导师组复审通过后,可申请参加正式答辩。


③ 不合格:指未能通过预答辩,应重新开始学位论文撰写,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04

文件签署与上传


1.《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议表》等预答辩文件归档前,各预答辩委员须签署书面意见。


2. 预答辩合格的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博士研究生需在3月8日之前完成登记工作,硕士研究生需在3月20日之前完成登记。


操作提示


1

登陆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可用应用→我的论文预答辩应用。

2

在“我的论文预答辩应用”中填报相关信息。

3

预答辩审议表PDF版本,待导师和评审小组组长签字,院系签章完毕后,再次上传。


注: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ehall.ecupl.edu.cn推荐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END——

源 | 法律学院

编辑 | 陈绵建

校对 | 何心怡

责任编辑 | 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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