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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春季研究生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位春季毕业生: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定,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将2022年春季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出和离校手续的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出和离校程序

       毕业生户口迁出可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也可由学院系统一申请办理。

 (一)学生单独办理程序

       1.户口在紫金港、玉泉、西溪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报到证原件)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之江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到之江校区保卫办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再到九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二)学院系统一办理程序

        1.学院系统计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请学院系按照《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附件2),并将信息表电子版于3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对应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的指定邮箱。纸质版《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需经办老师签字,并盖院级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交到对应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或将纸质版信息表的PDF扫描件一并发至对应邮箱。

        2.安全保卫处在收到学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到辖区派出所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并在毕业典礼前将“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学院系,学院系需把“户口迁移证”发给学生。

学生在拿到户口迁移证后,需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3.注意事项

学院系需对学生户口迁出资格进行审核,请勿将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信息报上来。户口一旦迁出,不能恢复。

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派出所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

紫金港公安户籍窗口:87281304,

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号

西溪派出所:88805178,武林巷55号

九溪派出所:86591045,之江路60号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直接勾选“户口不在学校”,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三、因到北京上海工作需缓迁户口的程序

       到北京、上海工作,因当地户口审批时限较长,需申请缓迁的毕业生,请在安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备注栏处的要求准备他所需材料,提交户口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审通过后,再申请办理离校手续。



安全保卫处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

       《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户口迁移原因”和“户口迁往地址”请一定按照下面要求填写,否则会造成迁移证信息错误,影响后续落户。

        一、“户口迁移原因”填写要求

        如户口迁往毕业生升学就读的学校集体户口,“户口迁移原因”一栏填写“升学”;迁往其他地址的,此栏全部填写“毕业”。特别提醒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此栏只能填写“毕业”,不能填写为“升学”。

        二、“户口迁往地址”填写要求

        (一)就业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家庭原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单位:与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填写集体户口的落户地址。

        3.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4.迁往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1.迁回原籍:填写家庭原籍地址。如果在校期间家庭户籍地址有变更,填写更改后的详细户籍地址。

        2.迁往人才市场:与人才市场联系后,填写人才市场名称与地址。

        3.迁往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三)留本校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现家庭地址。选择将户口迁出的需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四)到其他学校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1.如欲把户口迁往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地址。

        2.如欲把户口迁回家或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

        三、注意事项

       1.如无法按时毕业,请勿在《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户口迁出信息。户口一旦迁出,无法恢复。

        2.户口无论迁往何处,都需提前与户口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学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4.户籍地址填写说明。

        正确填写:

        城市家庭户口:需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

西湖区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

        农村户口:一般需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错误填写:xx派出所;xx有限公司。



附件2: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

备注:

1.如户口迁往毕业生升学就读的学校集体户口,“户口迁移原因”一栏填写“升学”;迁往其他地址的,此栏全部填写“毕业”。特别提醒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此栏只能填写“毕业”,不能填写“升学”。

2.学历一栏研究生毕业填写: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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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平安浙大
编辑 | 张雅楠
责任编辑 | 刘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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