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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键get办事流程丨研究生办理肄业证明或学习证明
“一键get办事流程”又来啦!贴心的小u会在本系列推出详细的办事流程介绍,助力ZJUers办事“最多跑一次”!
未能完成培养环节终止学习的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籍所在学院(系)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可申请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有需要的研究生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
材料准备
携带材料名称 | 材料出具单位或个人 | 材料具体要求 |
《浙江大学研究生办理学习证明申请表》原件 | 研究生院 (表格下载:浙大服务平台上搜索事项Z0105) | 1份,需所属院系研究生科签字盖章 |
两寸照片 | 研究生本人 | 2张,其中一张粘贴到申请表对应位置上 |
成绩单原件 | 研究生院 | 1份,可从研究生自助一体机打印,或从档案馆复印 |
退学文件复印件 | 研究生本人 | 1份 |
二
窗口办理
持所有材料至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7/8号研究生院窗口办理学习证明或肄业证明。
温馨提醒
1
办理肄业证明要求在校就读满一年且修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二分之一以上学分;
2
直博生与硕博连读生退学的作硕士生肄业;
3
取消入学资格及放弃入学资格者不发放学习证明。
三
两办用印
凭研究生院窗口签发的用印联系单至办事大厅107室1号党办校办窗口用印。
小贴士
登录浙大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u.edu.cn),在搜索框内填写事项编号“Z0105”,点击“站内搜索”,再点击事项查看详细流程和下载表格。
如有未尽事宜,欢迎致电研究生院窗口8898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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