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IP热的冷思考 | 版权智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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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王行鹏 博士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版权产业研究部
曾几何时,IP迅速成为一个跨行业的热词,更是资本竞相追捧的对象。但IP究竟指代何物,是否具有特殊的内涵,业界往往是莫衷一是的。当前,在“互联网+”的大浪潮中,激荡澎湃的IP热迫切需要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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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概念的泛化
当前,“IP”这一概念炙手可热,成为互联网领域最受追捧的紧俏物,但是IP究竟是指什么呢?IP在不同语境下的含义具有什么差别?这似乎还要从这一词语的本义上寻找答案。提起IP,业界会直接联想到“Intellectual Property”,这个英文词语的缩写就是IP,并被译成“知识产权”。事实上,这是对IP概念的一种望文生义的理解。“Intellectual Property”,在欧美语境下更多地是被译成“知识财产”,其缩写就是IP,同时也多用来指代网站的IP地址(Internet Protocol)。这种“知识财产”,包括了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和发明成果等被法律法规赋予独占性权利的创造成果,而这其中的“独占性权利”被称为“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缩写为IPR, 包括了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国内业界竞相追捧的IP,包括了知识产权,但不仅限于知识产权。因此,在很多场合使用IP这个概念,实际上是将IP概念泛化了,这大概是在互联网大举进入文化领域的背景下产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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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热的由来
相对于传统的版权开发和利用方式,IP的开发和利用方式是全产业链式的。如一部文学作品,借助互联网可以成为每一个读者的电子读物,而点击率高的文学作品意味着符合广大读者的兴趣和爱好,这使点击率成为文学作品商业价值的显著标志。从市场开发角度看,所谓的优质文学作品,必然拥有着庞大的读者群,而这些读者群成为对文学作品进行衍生开发的最可靠的追随者。改编优质文学作品,即改编优质IP,将其改编成电影、动漫、游戏等作品,既可以快速搜索可供改编加工的作品,又可以借助原作品的名气实现衍生作品的定向营销,从而降低投资风险,成为相对保险的开发经营模式。因此,IP热,“热”在人气,“热”在被IP牢固吸引的受众所形成的外部市场。抢购热门IP,成为时下最为火爆的文化市场行为,不仅国内的IP遭到大力抢购,而且国外的某些IP也成为抢购的重要角色,抢购者俨然成了IP崇拜的忠实追随者。IP热的本因,是版权运营方在谋求一种低风险、高收益、变现快的版权运营模式。在文化快餐消费的背景下,一方面是IP价格被大肆炒作,哪怕是优质IP也严重偏离了公允的市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在炒作等外力的作用下,投资者无法理智地辨别IP的品质,造成IP资源鱼龙混杂。因此,IP已是文化圈的风向标,抢购、囤积IP成了文化投资领域的重头戏,并且,这场抢购潮出现愈演愈烈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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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IP热的消极面影响
文化界热衷于抢购热门IP,主要是看重这些IP具有庞大的受众人群,在IP经过衍生开发后,这些人群很容易成为新作品的追随者,而拥有这些追随者就意味着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可观的投资收益。因此,IP的热效应持续发酵。但IP热并不见得全都有像投资者所想象的那样旺盛的市场生命力,还可能有很多消极面的影响。
(一)扭曲IP的创作本质
IP热的兴起,源于IP是一个具有极强的产业意识的概念。很多的IP资源,其创作的动机是迎合最为流行的文化艺术潮流和品味,运营方会根据这些潮流和品味迅速制定出相应的IP开发配方,大批量地开发出标准化的IP衍生作品,使IP运营方能够快速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需要强调的是,模式化、标准化、流水式地开发IP资源,将IP开发等同于快餐店的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尽管符合当前的文化消费需求,但却扭曲了IP的创作本质。IP创作的本质应该体现出文化作品的独特个性,即独创性、思想性、观赏性应该是决定作品水准的核心要素,IP创作需要引领文化市场的消费品味,创造具有独特思想意识和灵魂的文化作品,而不能为迎合市场潮流而扭曲IP的创作本质。
(二)催生IP的价格泡沫
对于很多的热门IP,之所以能够成为众人追捧的对象,是因为这些IP占有高企的人气,这种人气多表现为网络点击率,但是,高点击率并不能代表IP具有突出的市场潜力。IP的投资者将网络点击率作为搜索优质IP的重要指标,这样一来,拥有高点击率的IP必然受到追捧和抢购,其直接结果也必然是IP的价格被不断推高,甚至是被大肆炒作,投机心理左右着整个IP市场。IP崇拜使热门IP的价格严重偏离公允的市场价值,投资者只顾抢购IP资源,而忽视IP的真实价值,催生日益严重的IP价格泡沫。
(三)推高IP的转化风险
热门IP需要经过改编、加工和营销推广才能不断地放大这些IP的价值,但这是一系列较为惊险的跳跃。实际上,很多的IP运营方不具备IP行业的专业背景,不足以对网络作品的优劣进行有效地判断和评价,只顾抢购热门IP以降低试错成本,结果可能是适得其反。一部热门的网络小说要改编成影视剧本,拍成影视剧,制作成动漫和网络游戏,在转化过程中的创作水准、技巧和工作量是难以想象的,要成功开发和运作一个IP项目,需要运营方将IP内容进行整合和创新,以满足衍生作品的创作要求,但这种要求并不是容易达到的,隐藏着巨大的转化风险。IP本身只决定了作品的关注度和知名度,而衍生作品才往往意味着IP的经济效益。
(四)助长IP投资的短视行为
作为IP热的响应者和追随者,很多投资者将巨额的投资基金用于抢购热门IP,但这些投资者多是信奉“循利而来与逐利而去”的市场法则。首先,大量的投资基金涌入IP行业,投资者采用“短、平、快”的方式,通过制作团队草草完成作品,匆匆上线运作,然后迅速圈钱套现,做一单即撤出,极大地降低了作品的专业性,缺乏对IP进行有针对性的细节开发,没有充分挖掘IP的市场潜力。其次,投资者对IP制作的流程、模式、策略等不甚了解,热衷于制造噱头、泡沫,发动粉丝热炒作品概念,缺乏脚踏实地的从业心态。最后,大量逐利资本投入IP开发行业,使IP衍生品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其结果必然是供过于求,造成IP资源的大量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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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是IP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IP的开发链条是由一系列的创作环节、制作环节、传播环节、改编环节、消费环节及每一环节的参与者所构成的。在整个IP开发链条的循环过程中,IP带来的经济利益会在不同环节及不同参与者之间进行分配,即围绕IP资源所形成的利益格局是多元化的,涉及创造者、制作者、传播者和消费者等多层次利益。当前,在IP热的影响下,IP利益的分配格局是不平衡的。热门IP时而会爆出使运营方难以承受的天文数字的成交价,即使是一些实力雄厚的运营方能够承担天价IP的授权费,其后期的制作过程和运营过程也充满了变数,支出和回报也不总是成比例的。因此,如何构建起合理的IP利益分享机制,这是IP产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合理的IP利益分享机制需要包括三个层次。首先,运营方要理智看待IP价值,就IP本身而言,建立科学的IP价值评估机制,综合历史成本、重置成本、未来收益、市场预期等多个因素,较为准确地评定出IP的公允价值,不要陷入跟风炒作、盲目追高的陷阱,避免增加自己未来的运营压力或将压力转嫁给下游的开发链条。其次,对于管理和运营版权的企业而言,应当建立科学的版权资产管理机制,在培养敏锐嗅觉、采购优质IP的同时,更加注重版权价值的深层次开发运用,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运营存量或新增的IP资产,避免自身落入文化企业的“三年怪圈”,使企业获得良性发展。再次,对中心城市而言,北京、上海等文化企业扎堆集中的地区,在产业政策向文化领域倾斜的同时,需要透过IP繁荣现象看到推动产业发展的本质,即注重版权要素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在推动原创优质IP涌现的同时,要加强引导和规范交易,促进IP热不会转化为IP泡沫。此外,由于版权运营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要起到表率作用,在版权确权、授权、维权、评估等方面为文化企业提供扎实的版权公共服务,促进IP创作者、制作者、运营者等各方互利互信。
编辑| 李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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