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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肖扬为中国律师业留下了什么?

桂客 桂客留言 2020-10-01


肖扬为中国律师业留下了什么?




刘桂明




今天凌晨,一位曾经在司法部工作的老同事在微信中告诉我,肖扬老部长走了。我还不敢相信,我知道老部长今年才81岁,年纪还不大啊!


直到官方新闻正式发布了,我才真正相信,老部长真的走了!


去年8月18日,我还在朋友圈分享了一张我与肖扬同志30年前的合影。当时,我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翻出了一张老照片,忆起了一段好时光,想起了一个大人物……


1988年8月18日,在广东省检察院肖扬同志办公室


30年前的1988年8月18日,国内第一个反贪局在广东省检察院揭牌成立。作为应邀记者之一,我以《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的身份,见证了这一史无前例的工作创新和改革创举。


揭牌仪式结束后,我又走进了时任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肖扬同志的办公室,与肖扬检察长进行了面对面的采访。此次专题采访,也是当年2月我在北京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与肖扬同志约定的。采访结束后,就留下了这张记忆深刻的照片。


睹物思人,深受律师爱戴的肖扬同志在刚刚跨入81岁这个门槛的时候,却已经与世长辞了。在今天这个长寿社会,81岁去世还是有些早了。为此,我不禁扼腕痛惜,感慨万千。



我清楚地记得,在北京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上,我第一次见到肖扬同志并相约深入采访广东反贪工作的情景;我也清楚地记得,肖扬同志就任司法部长的第二天,破例接受我代表《法律与生活》杂志独家采访的场景(采访文字为《肖扬部长话改革》);我还清楚地记得,在司法部推出“重中之重”的律师体制改革后,我应约到肖扬同志家里再次独家采访的图景(采访文字为《中国律师的又一个春天》);我更清楚地记得,我到《中国律师》杂志工作后,肖扬部长对杂志工作和我个人的全方位的关心关照和指导鼓励……



尤其让我感铭于心的是,我的第一部个人作品集《法治天下》出版时所得到的关照和支持。此时,肖扬同志已经不是司法部长了,而是最高法院院长了。从工作关系上来看,肖扬同志完全可以不管我的个人请求了。但是,肖扬同志还是为我的新书《法治天下》题写了书名。为此,我再次感到了一位长辈对晚辈的提携和信任!


肖扬同志题写的书名《法治天下》


肖扬同志的去世,让人想起了他为推进中国司法改革所付出的智慧和心血,也让人忆起了他为推进中国反贪工作所做出的实践和探索,更让人念起了他为推进中国律师体制改革所作出的谋略和决策。


媒体反应显示,对于肖扬同志的贡献和成就,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可以说是好评如潮。


从我与肖扬同志30多年的交往来看,我认为,肖扬既是一位勤于善干实干的党政领导,也是一位勇于改革创新的领导干部,更是一位善于发现人才的高级官员。无论是在基层还是在高层,不论是从事党政工作还是从事政法工作,肖扬同志的探索创新超前意识与锐意进取勇于担当的能力,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是致力于“功成不必在我”的打基础谋长远眼光,更是有口皆碑。


从当时推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可以看出,肖扬同志主政司法部期间,肖扬同志推出的律师改革力度不断加快,对于律师行业的制度设计更具前瞻性。此时的肖扬同志清醒地意识到,在市场经济的呼唤下,律师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也必然推出一系列大动作。


于是,在1993年6月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肖扬同志强调律师改革应是“重中之重”。他提出了“不再使用生产资料所有制模式和行政管理模式界定律师机构的性质;律师必须职业化”的改革命题,其总体目标和改革思路十分大胆,让人耳目一新。


由此,我就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暂且不说肖扬同志在党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贡献和成就,只说肖扬同志对中国律师业的历史性成就和贡献,应该如何评价呢?


2017年5月27日,最后一次拜访肖扬同志


我认为,肖扬同志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为中国律师业留下了一笔巨大的财富和资源:


一是为中国律师业闯出了一条改革创新的独特道路。


当时的中国律师业,国资律师事务所还叫国办所,普遍缺乏活力,业务发展缺乏潜力,内部管理缺乏动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还刚刚开始试点,尽管内部产权管理开始体现,但接下来如何改革还没有明确的方向。1993年6月,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一声巨响,带来了一种叫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改革创新。从此,律师事务所不一定都是国办的了,也不一定要有行政级别了,更不一定要以行政命令来进行管理了。于是,君合、金杜、大成、中伦、段和段等一批体制新、机制新、面貌新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运而生了。肖扬同志力主推出的制度创新,为律师行业进一步发展释放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力。连肖扬同志自己也认为,律师体制改革为他后来在法院推行改革打好了基础。他说,没有律师体制改革,就没有后来的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




二是为中国律师业搭建了一套改革进步的制度设计。


在1993年前,律师制度管理还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律师协会还属于附属性的组织机构。所有的律师协会,都是由司法行政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执业律师还很少参与行业活动,所谓行业管理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从1995年7月开始,律师体制管理开始进入了司法行政与行业协会的“两结合”时代,律师协会开始进入了脱胎换骨式的重大改革。律协领导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律协成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自律性组织。从此,律协激发出了一种不同以往的行业活力,焕发出了一种一呼百应的行业形象。


三是打造了一支改革发展的人才队伍。


在肖扬同志推出的“重中之重”的律师体制改革以前,律师队伍主要由文革时期脱离政法队伍的归队者与有关党政部门乃至教育系统的被动员者组成。在1993年律师业改革中,通过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与律师行业管理的改革创新,尤其是通过律师考试制度的改革创新,律师人才队伍开始进入了梯次结构阶段。从此,一批批优秀的法学法律人才成为律师行业的主角。环顾当下律师业,从全国律协到地方律协,担当主角的基本上都是那个阶段进入律师行业的。他们都感恩于肖扬同志对律师行业的深情与律师人才的真情,感恩肖扬同志当时推出轰轰烈烈的律师改革。


我们常说,政声人去后。随着律师制度改革的推进和律师行业管理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中国律师更加感动于肖扬同志的超前眼光和大胆决策。


逝者安息,生者珍重,让我们在肖扬同志推出的律师改革路上,一路向前,一切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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