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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中国测绘学会关于开展第一批工程测量工匠推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测绘学会 GIS圈 2021-05-08

GIS FAMILY

来源:中国测绘学会

| 本文约 2500 字,阅读约需 6 分钟 |

关于开展第一批工程测量工匠推选工作的通知

测学发〔2021〕32号
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工程测量人才队伍,促进工程测量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工程测量工匠推选办法》,本会决定启动第一批工程测量工匠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多年来专注于工程测量领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得到行业广泛认可的工程测量生产、教育、科研等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评审组织及表彰奖励 详见附件一:《工程测量工匠推选办法》。 三、推荐要求 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测绘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向推选工作办公室推荐,非团体会员单位人员需经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推荐。团体会员单位和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及时间 (一)推荐材料包含《工程测量工匠申报表》一份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逐页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一份,以及相应的PDF格式扫描件。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二)时间要求推荐单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于2021年5月31日前分别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报送至推选工作办公室。 五、推选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婧电  话:023-67959045、1352748789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6号重庆市勘测院邮箱:zgb@cqkcy.com附件一:《工程测量工匠推选办法》附件二:《工程测量工匠申报表》
中国测绘学会2021 年 4 月30日

 附件 1:

工程测量工匠推选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弘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推动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工程测量人才队伍,促进工程测量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测量工匠是指多年来专注于工程测量领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能力,能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得到行业广泛认可的工程测量生产、教育、科研等技术人员。第三条工程测量工匠是全国工程测量行业荣誉称号,由中国测绘学会设立并颁发证书。第四条中国测绘学会设立专门的工程测量工匠“推选委员会”和“推选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推选和有关日常工作。推选办公室工作由工程测量分会具体负责。第五条推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择优的原则。每两年推选一次,每次入选名额不超过10名。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测量工匠。(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年无违法违纪记录。(二)具备坚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时间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曾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2项国家级或5项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工程测量,其技术水平达到或超过国内同期、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个人贡献突出。(四)积极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在解决复杂工程测量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且作为项目主要完成者获得下列奖项之一的: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中的前10名)或二等奖2项(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中的前5名);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程一等奖2项(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中的前5名)或二等奖3项(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中的前3名)。(五)在推动工程测量技术创新方面成效显著,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1、获得工程测量领域发明专利(专利证书中的前3名)2项。2、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部或行业标准2部或地方、团体标准3部(已正式发布);3、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统一刊号(ISSN)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或出版专业著作1部。第七条在全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程测量专业个人前3名获得者可直接申报。第八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测绘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向推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非团体会员单位人员需经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推荐。申报材料当年5月底前报送推选工作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第九条推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产生不超过15名的提名人选。第十条推选委员会组织对提名人选进行网络投票评选。‍‍‍‍‍‍‍‍‍‍‍第十一条推选委员会按照推选条件,对提名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成果,结合网络评选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推选,产生工程测量工匠候选人。‍‍‍‍‍‍‍‍第十二条工程测量工匠候选人在中国测绘学会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测绘学会。第十三条经中国测绘学会批准,授予入选人“工程测量工匠”荣誉称号,并在中国测绘学会学术年会上颁发证书。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工程测量工匠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一)发挥技能专长,推荐担任测绘技能竞赛技术指导、裁判等。(二)推荐担任中国测绘学会组织的各类技术讲座、技术培训的培训师;推荐担任院校兼职教师;参与工程测量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三)鼓励工匠牵头申报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带领团队专注工程测量技术,提高工程测量技术水平,服务本单位及行业发展。(四)牵头承担各类科研课题和重大工程项目,牵头申报各类奖项。(五)立足工程建设重大需求,关注行业新技术发展,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更新知识,对工程测量专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五条推选工作办公室做好工程测量工匠推选、管理、宣传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工匠引领示范作用。(一)加强宣传报道,提升工程测量工匠个人荣誉感和品牌影响力,鼓励所在单位对入选人进行奖励。(二)开设工匠大讲堂,举办工匠沙龙,提供交流平台。(三)建立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和服务,听取工匠对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测绘学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测绘学会2020年12月4日
 附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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