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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升堂、公审与铡人

慧超 思维补丁
2024-11-13

这是思维补丁的第724篇文章

一首好歌,推荐听听。

头图by《九品芝麻官》。


“得饶人处,必不饶!


(一)
我毫不怀疑,接下来我们还会见证一场又一场的“网络公审大会”。
四川大学新闻传播学硕士张某在乘地铁时,怀疑一位蹲在地上玩手机的民工大叔偷拍自己,她上前厉声问询,并要求检查对方的手机相册。
张某并没有发现自己被偷拍的照片,但她做了一个耐人寻味的决定,她仍然选择在网络上曝光这位大叔,并在视频的封面上,醒目地标记了六个字:
“8号线猥琐男”。


此外,她还堂而皇之地在说明文字中,为那位无辜的大叔扣上了“猥琐老头”、“感觉不是第一次作案”的污名化帽子。



如此明晃晃的诬陷,自然令人愤慨。她很快遭遇到舆论汹涌的质疑和批判,并事实上承受了一场规模空前的“网络暴力”。
女孩公开道歉,并在派出所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但事件并未就此平息,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位女同学显然未能意识到,自己怀阴鸷之心点燃的这把火,到头来,竟以百倍之势反噬自身。


我无意对这名女生再多扔一块石头,相信这段时间以来,她所感受到的恶意和攻击,已足够沉重。
我所感兴趣的是:这样一起过程并不复杂,也远称不上特别恶劣的,且在现实层面涉事双方已宣告和解、终了的事件,怎会在网络上搅动如此之大的舆论风浪,且经日不息?
很显现,是次舆情所引发的争议,已超脱于“诬陷偷拍”的具体事件本身,成为了“性别议题”与“阶层裂痕”下各方水火不相容的情绪出口。
争论的双方似乎也都明白,无论是我方还是敌方,话题看似围绕“诬陷偷拍”的事件本身,实际上双方都是在借题发挥。
而各自群体内部的深层次共识,是借此审判和惩罚对方那种“荒谬、自大且危险”的极端意识形态。
(二)
如果回归“诬陷偷拍”事件本身,那么无论那名女学生当初对民工大叔实施污名化审判的心态多么阴险、卑鄙,其后来所遭遇的网暴和反噬,显然是过重的,罪不至此。
但这样的大审判和舆论惩戒,似乎正变成当下热点议题的某种常态。有相当多的人沉浸于此,四处征战,从一个热点杀向另一个热点,乐此不疲。
你会发现,一个网络热点事件,无论相互撕扯的双方持何种意见,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即均身兼原告、辩护律师、主审法官和行刑队等数职为一身,杀伐果断,有仇必报。
人们对待被审判之人,异常残忍,不仅仅要在道德上全面否定,证明他是无耻的、下贱的、卑鄙的、龌蹉的、奸邪的。如果被审判者性别为女,多半还要加上下贱的、丑陋的、淫荡的、肮脏的。不仅如此,还要对被审判者的人格、尊严、家属、工作等诸多社会网络和社会身份进行全方位的审视,批驳与打压,证明他是彻头彻尾的坏人、恶人、卑鄙小人,配不上自己所享有的一切。
应当立刻剥夺其取得的学历、荣誉、成绩、声望、工作、作品等一切个人成就及社会资源。
譬如那位川大女生,即遭遇了这种全方位的大审判。人们抽丝剥茧,考古般仔细审视和评判她的一切过往和经历,人群冲到她供职的单位,求学的高校,气势汹汹,要一个说法。


更有人冲到纪委的网站,举报她的恶劣行径,要求组织上给予严厉惩戒,因为据说她有着党员的身份。
从路人的视角,我同大多数人一样,不耻且鄙夷这位女同学诬陷偷拍,且对无辜者实施污名化审判的行径。
但在另一个维度,我也觉得这滔滔反噬之火,实在令人恐惧。
(三)
昨天就看到,已经有不止一位网友,站出来指责那位川大女生,在学校求学期间涉嫌校园霸凌。


如果这些网友的指控是真实的,那当下这位女生所遭受的种种非难,确实有一种天降正义的报复快感。
群众向来喜欢“恶人自有恶人磨”这样的爽文剧情,如果机会允许,且足够安全,那群众也很愿意冲将上来,争相扮演这一“恶人”。
新剧情的出现,再次掀起了一波新的攻势,众人涌到四川大学官微下面,责问“贵校的处理结果呢?”“这还不开除,留着给贵校争光?”


类似的呼吁和请“铁拳出手”的请愿,可以看出群体并不是在进行严肃的公共议题讨论、争辩,而是借舆论之威,完成一次雷厉风行的网络升堂、公审,并云围观“处刑现场”。
深究这种情绪的源头,从社会学的角度,我认为它在某种维度上,呈现了我们当下社会,基于公共议题和公共博弈,在现实层面的某种苍白无力失败匮乏
以校园霸凌为例,类似的议题只要上网,网友公审起步就是死刑,凌迟都不足以平民愤。
网络磅礴戾气的背后,是现实中的无力、无奈和不公平与不公正.
校园霸凌常发,但在现实中,无论是警方还是校方,常以“和稀泥”大法居间调和,无论是霸凌者还是其家属,往往得不到对等的惩戒,道歉批评了事。这样的“现实伤疤”得不到抚慰和疗愈,只能内化为胸中一股暴戾之气,倾泻于网络上。
因此,刻薄一点说,或许很多人根本并不在意被审判者是否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痛改前非,他们真正在意和感到兴奋的,只是能亲眼看到她“死得很惨”。
这种极端情绪,可视为一种现实中无力情绪的网络异化。
(四)
很多人会说,这是“用魔法打败魔法”。
我想,这可能是某些公众,对当下网络“极化舆论”趋势的一种反抗。
一种更极端,歇斯底里般的反抗,即以极端来对抗极端,以更极端来碾压极端。即面对一个本就极端的舆论场,你只有在极端和更极端之间做出选择,理性的中间派还不如干脆沉默来得更实际,因为你至少不会浪费精力。
这就像在一个餐厅里,每个人都在扯着嗓子说话,那么温文尔雅的谈话方式不仅是可笑的,而且注定会为人们所忽略。
回到地铁事件,因为是一个“歹毒之人”,一个“善博流量之人”对无辜者先行实施了污名化的网络审判,众人的还击和全网公审,只是以牙还牙罢了。
这暗含了一种“清白无辜者”视角下的公然复仇,即我明明已经再三退让,甚至让渡了自己的权利(让没有执法权的你检查了相册),但仍不免要被你冠以“猥琐男”的标签,挂在网络上批判——
“既然你动辄喜欢搬出狗头铡将人枭首,所以有机会,我一定也要铡了你!”

你们不是喜欢把人彻底搞臭吗?你们不是喜欢让人社会性死亡吗?你们不是喜欢到处举报吗?
好,接下来我们也这么干,而且干的比你们更极端,更卑劣,更惊悚。
老话讲得饶人处且饶人,现在则是得饶人处必不饶。
在这次事件中,你分明能够感受到一种森然的寒意,它是一种对待某种群体,某一极端意识形态“杀鸡儆猴”式的警告:
“看到了吗?善铡之徒,必将亡于铡刀之下!”
还是狗头铡。
(五)
事已至此,对那位诬人清白的女生再踩上一万只脚,不仅是安全的,而且显然可以收获巨大流量,或许得到一个10万+也是可能的。
但问题是,这似乎无益于公共议题的深刻化和价值化。
更何况,公众前不久不是刚刚借那位武汉跳楼的母亲,深刻批判了网络暴力么?
假设川大女生也选择一跃而下,那公众此番讨伐的“正义性”,又该当何论呢?我想表达的是,当下网络上森然的恨意和戾气,固然背后的成因很复杂。
或许有对现实的不满,有对改变现状的无力,有长期以来的压抑,愤懑和被抛弃感——具体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且要因人而异,但我想有一个共识应该是明确的:
即这种“恨意”和“戾气”本身,是危险的;以“更极端”去反制极端,是值得所有人警惕的。
因为我们不知道这熊熊的狠戾之火,下一次将烧向何方?
这里是思维补丁,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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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慧超,前媒体人、资深品牌公关顾问

作家,已出版《这个世界不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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