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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情欢的半路,被舍友撞见了 | 四年,花开花落(完)

也楼 也楼 2019-09-24



1

第一章:

醉后爱上我的直男舍友 | 四年,花开花落(一)


深识  沙漠玫瑰遇水重生了

 

14年夏天,我去了趟大理,早就听闻大理的风花雪月不知牵弄了多少文人的笔墨,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单听名字,就能迸起一打诗兴。骑车走在洱海旁的公路,享受恣肆的阳光,海面如丝绸一般,再多的烦恼都会被这海面荡平,剩下的是一望无际的美好。

 

人们都说时间是洗涤剂,可以冲淡一切。可在我这儿,却变成了添加剂,加重了我对李浩的思念。望着洱海,微风拂面像是他的轻抚,海声喧腾像是他在低语。

 

土地上的夫妻树像是我俩并肩站立,这大概就是睹物思人吧。

 

朋友和我说,忘掉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进入下一段感情,我决定试一试。

 

于是,我开始接触小蓝,而后认识了一个叫沛豪的男生,他风趣幽默,与我聊得时分投机,最主要的是,他和李浩的帅气有着莫名的神似。不久,我们便约着见面,凑巧的是,这次见面竟让李浩“碰”见了。

 

那夜我记的尤为清楚,恍若昨天。浓厚的雾不但把高楼都藏起去,而且把低处的东西也笼罩起来,连房屋的窗子都像挂起黑色的帘幕。在这大雾之中,有些细细的雨点,有时飘飘摇摇,不知落在哪里是好,有时候直滴下来,给浓重的雾色加上一丝丝黑暗。

 

沛豪牵着我的手在大街上走着,在看到“宾馆”这两个刺眼的红字时,我才恍然他想要干点什么,便找借口说要回去。可能是我不善于说谎,每个借口都能被沛豪无情的揭穿,而且,我能明显地感受到他的语气透露着一丝不悦和指责,我试着解读了一下,应是:你再不识相要你好看。

 

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跟着去了,毕竟自己约的P跪着也要打完。

2

我像是被控制的傀儡傻傻地跟着沛豪身后,突然,一双大手用力地把我拉住,我停下脚步,回头一看,竟是李浩。我又惊又喜,像是看到了救星。他二话不说,拉起我的手转身就走,留下沛豪独自凌乱于风中。

 

没走多远,李浩甩开我的手狠狠地骂了我一句:“麦瑟琳娜。”(女色情狂)

 

骂我浪荡?用我讲给你听的故事来骂我,你可真行。

 

我扭头走人,他追上来气冲冲地质问我:“去哪儿?”

 

“老子爱去哪就去哪,你管得着?”我做作地嚷到。

 

“你他妈敢回去找那个男的试试。”

 

“我有什么不敢的,我今天还就真去了。”

 

“你他妈的找死,我治不了你了!”他真的怒了。

 

他几乎全程拖着我回的寝室,刚进寝室,我就被扔到了床上,他欺压过来,我手脚并用,拳打脚踢,但毫无作用。室友见状便要制止,李浩怒斥一声:“谁他妈今天敢过来,老子弄死他。”室友被震慑住了。

 

李浩强吻过来,我躲不过,整个人像是坠入了无尽的深渊,恐惧包围着我。

 

出于本能我咬了他,他的嘴唇开始流血,不知是被我咬痛了亦或是被血腥激怒了,他将我整个人翻了过来,一边扒开我的衣服,一边大骂:“你他妈就是个贱货,饥渴了是吗?老子满足你!”我何曾受过如此屈辱,用尽全力给他一记耳光,这一刻静止了。我破口大骂:“你是混蛋,禽兽,你给我滚。”室友见状赶忙将我们分开,将他推出门外。

 

过了一会,室友跟我说他出校门了,要不要去看看。我用被子蒙住自己,表示不想理会。

 

直至深夜,我依然没有睡意,但不知为何,竟无法克制想要找他的冲动,穿上衣服准备下楼,发现寝室大门已经锁了。想起以前总会和李浩在半夜溜出宿舍,从二楼学弟寝室的阳台爬下去,于是我去到二楼阳台,看着下面空荡荡的,有些害怕,以前都是李浩先下去接我,现在要我自己下去,还真有些胆怯。

 

无奈,一咬牙,一闭眼跳了下去,换来的是胳膊留了一道接近十厘米的疤痕。胳膊不断地流出鲜血,但我顾不得疼痛,飞奔出校园,到处找寻李浩的身影,网吧没有,酒吧没有……最终在我们常去吃宵夜的小巷子里找到了他。

 

他曾说过:黑夜是这座城市孤独的体现,结果现在他真的背靠着贴满广告的街灯孤独一人。或许是这句话的代价,没有人来看他,只有橙色朦胧的灯光摇摇晃晃无声地叹息,穿过扬尘射在卷角的广告纸和他失神的眼眸。无法控制这孤独的灯光,就像无法控制眼垂下时流出的泪水,那男孩终于哭出来,“呜呜”地作响,无助的像个孩子。

 

我走到他身后抱住了她,他惊讶又有些孩子气地推开我问:“你来做什么?”

 

我默不作声,抬起已满是鲜血的右手委屈地说:“喏,我痛!可以抱抱我吗?”

 

终于,冷战结束了,虽然代价是这条永远抹不掉的疤痕。

 

本将枯萎的花,又再一次迎来它的第二个春天,尽情绽放,尽管只是一时的美丽,尽管不会结果。

3

终识  我将亲手将花折下送给你

 

时光荏苒,大学四年也终将迎来最后的篇章。

 

毕业季,分手季,很少有情侣能逃过这个魔咒,还好大学四年我没有谈过一场恋爱,即使这样,该承受的我一样没少。

 

在拍完毕业照后,理应参加寝室最后一次聚餐,然后和他一起回家,而我却偷偷收拾行李买了当晚的火车票走了。其实我已经犹豫了好几个月,那天晚上又犹豫了一个小时,最后打好字蒙着眼睛按下发送键,立刻把手机翻过来,盖在火车的桌子上开始嚎啕大哭。

 

我深知这段感情跨越了我整个大学,占据了我大半的青春。四年,到了这个时间点,爱情已经不是全部的意义了。两个人一起经历过的,一起走过的,早已超越爱情本身,即使感情淡了,也很难分开。

 

四年的时间能够让一个人扎根在你的生活里,钉在你的生命里。哪怕到现在,碰到一个看得顺眼的东西,买了一个深色的窗帘,我都分不清到底是当初的他喜欢,还是我自己喜欢。

 

他的喜好住进了我的身体里,潜移默化地钻进我的骨子里,我也真的变成另一个张志明了。

 

过去的所有不会再出现,远去的一切只会更加遥远,明白到各有各的去路,但是心中始终感受到同你爱过的痕迹,暖暖的,令我自豪。

 

后记在回忆这段往事时,很应景地看到了一段话:这辈子我已经很满意了,知道你的名字,听过你的声音,牵过你的手,吻过你的唇,感受过你的怀抱,拥有过你的温柔。


至于以后,三里清风三里路,步步清风再无你。

——完


作者:耳朵

主播:小岩

 混圈子戴着套子

看社会带着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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