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物业费,谁吃亏?这本账还是要算一算
1041户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被5家物业公司先后起诉至鄞州区人民法院,诉由是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用,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公司正常运营。
区住建局出台规定明确,凡属鄞州区的物业产权买卖过户,应同时出具过户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结算清单》。如果没有这一清单,该物业将不能过户。
去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各镇乡、街道、区级机关各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欠缴物业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督促欠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缴所欠物业费……
拖欠物业费已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来自区住建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区已交付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有227个,但平均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为80%,有的甚至只有百分之五十几。永达物业杨剑峰告诉记者,公司的物业管理费从1998年至今,欠账655余万元。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理由五花八门,如楼上住户装修影响楼下住户、隔壁住户将房子改装后出租、家中遭窃等,甚至连狗叫声太响、有人养家禽等都成为理由。
那么,不缴物业费损害的到底是谁的利益?
从明的层面来说,首先受到损害的是物业公司。业内人士测算,拥有700~800户的大小区,收费率达到80%,物业管理才能勉强维持。越是户数少的小区,赢利点收费率需要越高。
从深层次来说,不缴物业费其实损害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包括不缴物业费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当物业收费率不足以支持小区的正常运营时,物业企业首先会考虑压缩人力成本,因为在物业运作成本中,人力成本基本要占到70%左右。人员减少势必带来日常管理的捉襟见肘,从而影响服务质量。
作为不动产,商品住宅具有保值增值功能,而保值增值,除了地段、周边配套、开发商品牌等这些主观条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就是商品住宅所在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品质。而整体环境和品质的提升绝对离不开物业管理。
有业内人士指出,物业公司是企业,有员工工资等必要的支出,也需要一定的利润,收不足物业服务费,除了让利,唯一的办法是降低物业服务标准,以致出现下列情况:公共设备修理会因维修工减少而拖慢,保安减少会导致安全受影响,保洁员减少影响小区环境……大家只看到电梯照样运行,水泵照样运转,却不知软性服务早已大打折扣。此时,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吃了亏,他们按服务合同的约定付了物业服务费,享受的服务质量却达不到服务合同的约定。随后,业主与物业矛盾便开始产生,恶性循环之后,不是业主解聘物业,就是物业抛盘,小区问题更是遗留了一大堆……
欠缴物业费成因复杂,欠缴物业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究其根源,在很大程度上与恶意欠费业主缺少司法、行政或道德约束有很大关系。有律师说,业主和物业公司就像是合同的双方,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业主来说,在享受服务的同时,缴纳物业费是最根本的义务。拒缴物业费其实就是一种契约精神的丧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公布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曾作出明确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黄海波说,根据以往物业费纠纷诉讼的结果,长期拖欠物业费用的业主十有八九会败诉,因为在法律层面上,他们抗拒缴纳物业费的证据明显不足。
互相体谅,相互支持,才能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有数据表明,拥有良好物业管理环境的小区,其售价往往较有优势;所以,该交的物业费,咱还是交了吧,否则环境不好、售价不高,亏的最后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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