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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致3死6伤这起电动车火灾,车主获刑5年
据安徽商报消息
近日,安徽省明光市法院
开庭审理了一起电动自行车
(以下简称“电动车”)充电起火
致3死6伤的案件
车主因犯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事件回顾
次日1时许,该车充电位置起火,进而引发火灾,小区7号楼17楼住户冯某某、陈某某逃生时坠楼身亡,住户付某某被烧伤经医治无效死亡,另有6名住户不同程度受伤,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万元。
事故认定
经明光市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纪某某的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气线路故障而引发。法院审理后认为
纪某某违反安全用电,进而引发火灾,致3人死亡、6人不同程度受伤,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8万元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失火罪。鉴于其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其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个案件告诉我们
电动车充电不规范
一旦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
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那么,如果火灾没造成人员伤亡
车主是不是就不用背锅了呢?
当然不是!
法律责任还是跑不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呀
电动车虽给我们带来很多方便
但也不是好惹的噢
我们要安全使用,谨防电动车火灾
特别是充电的时候!
最后再提醒大家
电动车不要入楼入户
千万不要在自家客厅、楼道内
建筑首层、楼梯间停放和充电
不飞线充电
以防发生意外
扩散提醒有电动车的
朋友们注意安全~来源 :安徽商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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