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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保定市、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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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保定市、定州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分别在保定市、定州市召开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


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宋连军就做好督察工作讲话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通过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并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宋连军强调,这次督察总的要求是“坚定、聚焦、精准、帮扶、规范”,不断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聚焦,就是紧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精准,就是既查事又查人,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帮扶,就是既要鲜明指出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问题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问题,又要指明整改思路和方法;规范,就是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要求开展督察工作。

重点督察保定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各级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刀切”行为。

结合被督察对象具体情况,同步统筹安排1个生态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组,重点督办对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查处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案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大助力。


宋连军要求,督察组要严格落实督察规范,严格执行督察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保定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保定市委书记聂瑞平作了动员讲话。他表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对保定生态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和有力推动。目前全市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也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正视问题、开门迎检、压实责任、立行立改,确保这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聂瑞平强调,一要强化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做好生态环保督察各项工作。全面准确提供文件资料,认真准备、按时参加座谈和会议,全力以赴落实各项部署工作,尽心尽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强化担当作为,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决战决胜的攻坚硬仗,强力实施“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净土行动”,以更强的担当、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作为,全力以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要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深入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督察组发现并指出的问题以及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雷厉风行、立行立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按照“七明确”要求,高标准整改到位。四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考核问责,广泛宣传发动,汇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定州市委书记王东群在动员讲话中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主动接受和全力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围绕省督察组提出的6个方面督察内容,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确保督察组全面了解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要加强组织协调,把支持配合督察组顺利开展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支持配合好督察组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要畅通督察组与群众联系的途径和渠道,确保督察组能够了解真实情况和群众诉求,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问题。要直面矛盾问题,接受指导帮助,强化问题整改,对省督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做到领导力量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导问责到位,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定州加快实现“三个当好”目标、建设京津冀开放型现代化节点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和生态保障。


在保定市和定州市动员会上,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殷广平、副组长曹海波分别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做了表态。


根据安排,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保定市、定州市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1月10日。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312-3150309(保定),0312—2399383(定州);专门邮政信箱:保定市邮政A100号信箱,定州市邮政A101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保定市、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市处理。


内容综合自保定日报、定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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