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深圳29元重疾险开始投保!这几类人没法申请
五月真的来了!
这个月要做些什么大事你记得吗?
小编已经列好清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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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要问
这29元是什么东东?
我是不是错过什么了?
这个月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又要开始投保了!
点击回顾!上周五小编这篇关于深圳重疾补充医保的推送,后台留言量超过200条,此项民生政策事关每个人的利益,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着负责任的原则
小编今日请深圳市人社局的权威人士
就各位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
纯干货奉上!
以下是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权威回答都在这里
问:如果买了其他类型的保险,还能重复参保吗?
答:参保人达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条件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即予赔付,但参保人购买的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是否予以赔付则从其保险合同约定。
问:妈妈55岁,非深户有医保且账户余额足够,是否会自动购买?这个重疾补充保险没有年龄上限的吧?
答:无年龄限制。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满足划扣参保条件的(即超过4488元的),市社会保险机构将在2018年6月份协助统一办理划扣参保手续。
问:我父母是深户没有医保,我是深户有医保,这种情况我父母能买吗?
答:不能。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才具有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在深圳没有医保的家属不能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这种情况就能参保↓
深圳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这些情况不可以参保↓
社保很久没交了;
社保在惠州,不是深圳户口但在深圳租房居住已超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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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买社保,但现在全职带孩子没有上班也没有交社保;
深户已参保但是停交费了,能否以现金参保重疾补充险
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依照自愿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但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时段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时,其当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必须正常。
很多爸爸妈妈着急了!
这些都好说!可是我家孩子能不能参保啊?
问:少儿医保的可不可以交这个重疾险?一岁多幼儿有深圳少儿医保,可以再购买这个重疾保险吗?
答: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的参保人均可依照自愿原则按照《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本市少儿医保属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范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状态正常的,可由其监护人在该时段为其办理自费投保。
2018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团体、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等三种方式办理参保缴费。
小编上次公布了三种方式
结果小伙伴们有点晕了
那我到底属于哪一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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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有交社保,个人还需不需要交29块钱?
答: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是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础上另行筹资建立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二、三档)参保人均可自愿缴费参加。因此,公司有交社保的人员仍需另行支付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问:我社保在正常参保状态,且余额也超过5000元,只不过是二档社保,难道不应该是公司帮忙操作缴纳的吗?
答: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并未强制规定企业要为员工统一办理缴费投保手续,员工2018年5月份已由企业统一代办投保的,则无需个人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问:这个是公司付费还是个人付费?今年通过单位参保的员工有无自行缴费途径?
答:企业可自愿出资为员工缴费投保,若企业出资统一参保,则员工个人无需自行缴费;若企业未出资为员工缴费投保的,员工还可在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关注“城市一帐通”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城市一帐通”APP,线上办理个人缴费参保,也可前往市社保经办机构网点的重疾险窗口进行现场参保。
所以到底谁缴费!
要问问自己的公司给不给交哦!
自己能查吗?
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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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这个状态你就不用管了啊~(小编编这是上一年度的~今年最新的状态别着急~过两天可查)
这钱交了~是怎么用的?
好多人好奇了!
答: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参保人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不涉及具体疾病名称,待遇享受与具体疾病名称无关。
●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符合上述规定的治疗费用即可享受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这福利真好~可是
应该怎么报销呢?
问:这个保险在深圳医保参保人员在广东省外住院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享受,但必须符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参保人在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享受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医疗费用不符合享受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时间段规定的,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规定。
问:请问我之前已经连续购买两年了,现在发现自己有病在住院,那怎么申请报销费用这一块?
答: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出院结算时,参保人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予同步结算赔付。参保人住院以现金垫付的属于承办机构应支付的费用,应当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向承办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参保人先行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先按规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现金报销,达到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规定的,即可在市社保经办机构网点合署办公的承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原件,一站完成待遇支付申办手续。
此项政策关乎切身利益和钱袋子
以上是大家关心的解答
有疑问可以继续在评论去里提问
小编会尽量解答
最后再附上详细的投保方式——
一是扫描下面二维码参保。
二是现场咨询办理。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的平安服务窗口(办事网点名单详见http://www.szsi.gov.cn/sbjxxgk/jgzn/pcjg/)现场办理参保缴费。
别着急!目前为团体参保时间段
如果在6月1日之前未能查询到缴费成功
▼可在▼
2018年6月1日9时至2018年6月30日24时
自行缴费~~
事关自己的利益
多多关注哦!快转给需要的小伙伴们
采写:南都记者 张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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