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诱骗多名男童至家中猥亵,手法竟这样“简单”!
请教给你的孩子保护自己!
对这些行为说NO!
近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宗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易某(男,29岁)自2017年到2019年2月期间,多次诱骗龙岗布吉某校多名5年级男童到家中房间,以抚摸、亲吻等方式实施猥亵。
审理过程中,易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龙岗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易某未提出上诉。
判决现已生效
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由于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据南都记者从龙岗法院了解,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起到2019年2月被抓获归案期间,被告人易某(男,1990年出生)先是以玩手机游戏、打篮球等借口与被害人小明(化名,龙岗布吉某学校五年级男生)相识,后以给现金买零食、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等小恩小惠为诱饵,多次诱骗小明到自己租住的房屋,以抚摸、亲吻等方式实施猥亵。
小明因受游戏及玩乐的诱惑,又先后邀约3名同班男同学多次前往易某住所,易某对他们分别实施猥亵,事后再给予5至20元不等的金钱,要求孩子不要告诉家人及同学。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易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易某2到4年有期徒刑,合法合理。遂依法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易某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
本案中的受害人都是10岁出头的小学生,被猥亵之后还多次去被告人家中玩电脑、看电视,其中一名学生还在家中通过QQ与被告人聊天,言语也极为暧昧。
从这些表现来看,受害的孩子并未清楚意识到事情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几名小学生与被告人接触并进而被猥亵后,其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以及对待学习的态度等,已经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扭曲。
毫无疑问,谁若向儿童伸出罪恶的魔爪
必将遭遇法律的制裁
此外,该案的警示意义,也在于教育孩子,帮助孩子形成自我保护意识。不论女童还是男童,都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免受伤害。
请教会孩子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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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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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程昆
编辑:刘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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