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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多花十几万装修费,房子却漏水!深圳业主遭遇退费难

王鹏钧 深圳大件事 2019-08-18

买房子

要买毛坯房还是精装房?

毛坯房自己可以根据爱好

进行设计装修;

精装房可以省去

自己装修的麻烦功夫

两者各有各的好,看个人选择


但深圳的李先生却称

自己买房只能选择带装修

但房子一期的装修让人堪忧

如今想追回装修费却很难……


有个问题困扰在深圳奥园翡翠东湾二期业主李先生心头小半年:看完楼盘一期令人生忧的装修质量,他质疑为何不能拿回当初给开发商的十多万装修款,自己装修?


近日,李先生向南都报料,称当初购买房子时遭遇捆绑销售。在今年2月,他看到一期交付的装修质量之后,二期业主找开发商希望要回当初交纳的装修款自己装修,却面临一直难退回的困境。此外,据其向记者提供的提交给坪山区住建局的联名投诉信显示,已有近130户登记信息投诉。


翡翠东湾业主向记者提供的部分装修问题图片


二期业主:

买房只能带装修

怀疑遭遇“捆绑消费”

据了解,奥园·翡翠东湾位于坪山区金牛东路与兰景中路交会处,该项目分两期开发建设,共计2472套住宅。其中项目二期1302套,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尚未实施住宅户内装修工程,计划2020年年底竣工。


2018年4月,李先生等人在购买该项目楼盘时,销售人员告知:不可选择毛坯交楼,必须选择带装修。李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捆绑销售。


根据李先生及多名业主出示的《装修协议》文件,该文件于去年4月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同签署,装修的委托方与开发商公司属同一家公司,同时装修款也是一次性交付。


装修协议


《装修协议》文件第六条的2、3项条款规定,若装修协议被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同时解除;同时,“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装修费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合伙人郑博恩律师告诉南都记者,该协议中的操作确属违规不违法的捆绑装修。



一期业主:

一期装修质量差

出现漏水等问题

有业主告诉南都记者,当时签署购房合同时并未考虑到捆绑装修后可能出现的“陷阱”。


据了解,今年年初奥园翡翠东湾一期交付,部分二期业主认为一期装修质量差,出现“电线不套管”、“房间漏水”、“采用劣质材料”等问题,于是希望能退回装修费,自己装修。“当时签合同,都是一股脑签了好多条款,没有认真看,只是相信他们是上市公司,谁知道一期成品那么差。”业主表示。


翡翠东湾业主向记者提供的部分装修问题图片


南都记者联系到多名一期业主。一期业主签署合同同样是捆绑装修形式,但缴纳装修费用为4万元-5万元根据面积大小每户不等。同时,根据多名一期业主出示的照片、视频材料来看,二期业主担忧情况属实,确有部分一期房屋装修质量出现穿孔、裂痕、渗漏等问题,目前尚有部分一期业主因为验楼不满而未收楼。


有一期业主告诉南都记者,因为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他已邀请第三方机构出具房屋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该户顶板出现凿穿现象及裂痕”,该问题是由于“施工前及施工后不规范操作导致”。


不过,该名业主说,开发商已承诺会继续整改,前提是双方签署协议要求该检测相关信息不能泄露。


有二期业主向记者表示,“如果对装修满意,当初捆绑销售时收取的装修费也就默认了。但现在一期装修质量令我们担忧,我们希望能直接退回装修费。”


该名业主称,自今年2月份开始,大家投诉过,但不能退款。根据多名业主提供的资料显示,二期每户缴纳的装修费在14万-20万之间不等。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二期房间建面在78㎡-126㎡之间,计算可得装修费在1400元/㎡左右。


为什么二期装修费

多了10万多?

这装修质量真那么差吗?

还能不能保证装修质量?


奥园翡翠东湾:

已出新版装修协议


8月7日上午,奥园翡翠东湾项目操盘方奥园集团有关人士接受了南都记者采访,奥园方告诉记者,“奥园是广州过来的企业,也延续广州习惯,以精装修交付给业主,这也是响应政府‘绿色健康建筑’的号召,改小业主分户装修由集中批量装修、减少噪音污染等问题。”


同时奥园方人士也解释:今年2月一期还处于施工过程中尚未交付,这其中个别单位、个别照片视频,其实不能代表整体的施工质量问题。


据记者对一期、二期业主的采访了解,该项目一期于去年12月进行毛坯验楼,部分单位已暴露出质量问题并引发二期业主关注,随后该批业主进行一系列申诉活动;然后,今年5月底通知一期收房,同样也有部分单位面临装修质量未达业主要求,导致不能收楼问题。


不过奥园方人士指出,之前他们所知道的,二期业主申诉的焦点实则在于:二期业主认为自己缴纳的装修费高过一期10万元左右,装修的质料、家具等水准理应也高过一期。


据了解,该项目一期装修费在3-5万元之间,二期装修费在14-20万元之间,两者相差10万元。对此,奥园有关人士告诉南都记者,一期装修费低廉是为了进深圳打开市场,公司采取的让利营销策略。针对此问题,有二期业主表示,确实之前有提这类要求,但他们最后担忧的还是装修质量,“我们装修款比他们一期贵10万元左右,为什么质量不能比一期好呢?”


此外,对于装修退费问题,奥园方相关人士表示该问题还需进一步沟通,“当时他们购买时也是看清样板房交付标准后的自愿选择行为”,而且,“合同也签了有一年多,这是法律文书签字生效的东西。”


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奥园方已出新版装修协议,协议特别强调:“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协议,乙方将已收取的装修费无息退还给甲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该批投诉的二期业主表示,开发商还未和他们说签新版协议。针对此条款,郑博恩律师告诉南都记者,装修协议通常与买卖合同时一并签订,而不是在毛坯房交付之后才签订,因此10日解除权是否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有待商榷。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已多次约谈开发商

正积极搭建平台处理


8月7日下午,深圳市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南都记者称:近期,我局陆续收到项目二期部分业主反映的解除装修委托协议、退还装修款等相关诉求。


该局对业主的诉求高度重视,多次约谈深圳市泰富华澜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湾置业”),责成其尽快研究、拿出解决方案。同时,我局积极搭建平台,督促澜湾置业做好与业主沟通协商,全面、真实地掌握业主诉求,加快解决上述矛盾纠纷。后续将持续跟进,全力推动上述纠纷的解决,保障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单方面要求解除

《装修委托协议》不合法


根据南都记者出示的该项目合同文件,郑博恩律师解释,凡是采用“双价格,双合同”或者指定第三方装修公司装修的均为违规的捆绑装修。


郑博恩告诉南都记者,所谓的捆绑装修,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案例来看,购房者签订的是购买精装修房的合同,虽然分别与开发商签订《装修委托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装修委托协议》约定的装修费用反映的并非真实的装修成本,而是房价款的一部分,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价款共同构成房屋的总价款。


郑博恩认为,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违反备案限价政策,通过捆绑装修变相涨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了所有不特定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发生争议后反而需要按毛坯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装修合同迟延付款违约金,这不符合公平原则。


“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单独要求解除《装修委托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决时会支持捆绑装修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往往判决购房者按购房合同支付装修款迟延付款违约金,导致司法判决与楼市调控背道而驰,将引导开发商通过捆绑装修方式突破限价令,楼市限价令将沦为废纸一张。若认为具有解除的法定事由,可以对涉案装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并予以解除。”郑博恩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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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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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王鹏钧

编辑:唐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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