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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两楼盘称“买到就是赚到”涉违规,被罚之后引吐槽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做错了事情被批评就要积极改正
但偏偏有人不思悔改
明明已经被处罚过了
却依然当啥事儿没有~
因炒作投资回报,称“买到即赚到”,深圳市坪山区相邻两楼盘泰禾广场、世茂广场涉嫌广告违法被处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局近日对处罚结果进行公示。
而南都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泰禾广场炒作投资回报的被罚广告牌仍堂而皇之展示在营销中心
挨罚广告内容仍在展示
根据深圳市市监局10月17日在官网上贴出的处罚公示——
今年7月,深圳市市监局坪山局到世茂广场、泰禾广场营销中心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两项目均含有“据统计,深圳地铁物业在地铁开通前后,形成40%-60%的价差,资产价值大幅增长”和“价值跃升已是必然,买到就是赚到”等项目升值和投资回报承诺广告词的广告牌。
(泰禾广场营销中心广告牌仍有宣传升值内容)
在认定上述两项目已涉嫌违反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后坪山局责令两项目改正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200元、850元的罚款
南都记者走访发现,两盘虽属不同开发商,但位置相邻,距离仅数百米,因临近在建深圳14号线地铁站,两盘“不约而同” 的以地铁站为价值点进行项目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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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广场营销中心广告牌已撤
近日,南都记者来到世茂广场营销中心,发现地铁物业是该项目重要卖点,营销中心项目区位图、沙盘、悬挂于两侧的海报皆对邻近地铁这一点做了突出强调。
但此前遭处罚的印有“资产价值大幅增长”内容的广告牌已被撤下,同时,销售人员在向记者介绍项目时,仅提及未来地铁延伸对业主生活、工作的便利,并不涉及做投资回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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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广场仍发布宣传投资回报广告牌
南都记者随后来到泰禾广场营销中心,门前广场赫然竖着几块广告牌,上面写着“跑赢通胀,唯有地产”“高收益尖端物业”“地铁上盖,快速增值”等内容。
而在营销中心门口,也立着几块广告牌宣传楼盘信息,其中一块写着:“据统计,深圳地铁开通前后,周边物业增值幅度达60%-70%;地铁14号快线沙湖站上盖物业,8站到福田,2022年开通即升值。”
而在营销中心内部,也有同样内容的广告牌,而中心内悬挂的宣传旗,也有不少宣传投资回报的内容。
11月1日上午,坪山监管局对辖区世茂广场、泰禾广场执法检查,泰禾广场内,前期监管所处罚的违法广告内容现场已撤下。
执法人员现场对现场发现违法行为立案处理。
这两个项目为何会被罚呢?
涉事两项目开发商
业绩均面临较大压力
据了解,坪山本次因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被罚的两项目背后开发商在全国较为知名虽然发展轨迹不同但均面临较大业绩压力↓↓↓世茂广场开发商
根据世茂股份2019年半年报——
●今年上半年实现签约额122亿元,同比减少24%;
●实现销售签约面积约57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4%。
该公司于10月30日披露的2019年三季度报告,显示1-9月公司实现营收约151亿元,同比增加4.81%。
泰禾广场开发商
根据该公司于10月26日披露的2019年三季度报告,尽管当前公司净负债率较2018年年末下降142.16%,但负债率仍达242.39%。
在本次执法中世茂广场与泰禾广场分别被处以850元、200元的罚款公告释出后,网友纷纷讨论:罚款金额看起来太少楼盘违法成本是否过低?▼
针对两个楼盘的违规行为
这次罚款究竟合理么?随后南都记者咨询了律师
属行政处罚,不包含损失赔偿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告诉南都记者,针对两楼盘的处罚属于行政行为,不是赔偿行为也不是民事行为,行政机关只需适用相关法律即可,并不包含对业主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南都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内容。
第五十八条第(八项)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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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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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曾海城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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