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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控盘涨价”,深圳这些二手房被下架!官方出手:暂停网签

南方都市报 深圳大件事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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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二手房话题引关注

据有关媒体报道

深圳有业主微信群“控盘”

有的甚至单月暴涨200万


点我回顾▽

深圳二手房突然涨价,网传业主微信群哄抬房价?最新交易数据出炉


资料图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卖房“坐地起价”的行为

引得不少网友议论纷纷

今天(18号)深圳市住建局发布通稿称

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


昨天(12月17日)

宝安住建局也发布了处理通报

12月17日,深圳市宝安区住建局发布福海街道中粮凤凰里个别业主涉嫌恶意炒作二手房价处理通报。


通报内容显示,该部门将通过约谈、暂停该小区二手房网签手续、限制相关责任人买卖住房和享受公共住房福利等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由于此前深圳房地产

未有对业主进行“调控”的先例

该通报一出立刻引起关注

创下深圳“调控业主第一例”


中粮凤凰里小区二手房涨幅如何?

该小区出现“控盘”是偶然还是必然?

跟大件事君一起来看看



事件回顾

“抱团”抬价,“魔幻”涨价



“抱团”抬价的深圳楼市“魔幻”涨价之说,第一次公开在公众面前亮相,源自12月13日流传于网络的《告凤凰里全体业主书》这则落款为凤凰里业主群管理组的文章提出——


要求业主放盘价为5.6万至6.5万为最低价,“上不封顶”,低于此价的放盘业主即可收盘,共同打响“资产倍增保卫战”。



二手房业主“抱团”设置“最低价”的操作迅速在互联网上刷屏,随着该话题关注度的升温,与凤凰里业主采取相似手法的深圳小区名单越拉越长,恒裕滨城、招商依山郡、鸿荣源壹城中心、中海怡翠山庄、天悦壹号……


有媒体初步统计

此番加入“抱团”深圳二手房业主

已不下10个小区


*上下滑动查看*


两日后,中国证券报记者在官方微信发布调查报道《单月暴涨200万,业主微信群建“控盘”同盟,楼市惊现“魔幻”涨价模式!原因是……》,对该现象进行调查。


该报道发布当日,深圳二手房业主“抱团”抬价的“魔幻”涨价怪象,即被新华社“点名”。



公开资料显示,中粮凤凰里由中粮地产开发,位于深圳西部大热片区大空港,整体占地约47595.43㎡, 总建筑面积约174917.55㎡,全南向7栋围合布局,项目2.69容积率。


项目主力产品为78-144㎡三房至五房单位,以两梯五户、二梯三户梯户比为主,主打刚需和刚改客户


据媒体报道,中粮凤凰里于2015年底入市,总体推出728套房源,首开售罄销售20.6亿。彼时,中粮凤凰里最高备案价39500万/平


宝安区住建局通报指出

暂停办理凤凰里小区二手房网签手续

目前,该小区二手房

在各大网络平台挂牌情况如何?


现状:去年到今年涨近百万

有平台下架凤凰里所有二手房房源


12月18日,南都记者登录贝壳找房、58同城、乐有家等普及率较高的网络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了解凤凰里小区的二手房情况。



可以看到,贝壳找房已全部下架该小区二手房房源


历史成交记录显示,该小区最早一套房成交于2017年9月14日,81.5㎡,东南朝向,低楼层,成交价为340万。



而到2019年6月,一套78.96㎡东南向低楼层户型则以410万成交,由于网签办理需要时间,所以并未能看到11月11日深圳取消豪宅线之后的价格情况。



乐有家和58同城app则分别显示该小区有18套、22套二手房源在售,一套80㎡三室二厅户型挂牌435万上下,和去年相比涨幅不小。


随后,南都记者致电58同城上一套凤凰里挂牌房源中介,该中介表示,目前该小区可以带看,买卖交易也能进行。在南都记者提及政府约谈后,该中介表示网签会比较慢,而记者在app上看中的80㎡三房已经售出,但小区还有其它房源,80㎡报价在460万左右。


中粮凤凰里所在的片区

市场供需关系如何?

从中也许可以一窥业主心态较高的原因


片区内几乎没有在售商品房

次新盘数量也较少


中粮凤凰里所在片区福永,过去是深圳工业重镇,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工业区,房屋类型以自建房和小产权房为主,商品房非常少,次新盘仅有中粮凤凰里、怀德公元、万科金色领域、怀德峰景等。


但是在“双区”驱动、国际会展中心首次开展、海洋新城规划首次亮相、穗深城际通车等诸多规划利好兑现下,置业者对该片区的关注度非常高,市场需求旺盛。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福永片区二手房是卖方市场

作为片区为数不多的次新盘

中粮凤凰里业主的心态较高也不足为奇

但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专家意见

或涉嫌违法《反垄断法》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在各行业反垄断领域耕耘多年,在刘旭看来,业主控盘这种行为或许可以适用国家的《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刘旭认为,二手房客观上也是一种商品,其销售也是一种经营行为,而且多数情况下是有利可图的市场行为,并需要依法纳税。因此,二手房业主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经营者。


而商品房不仅有居住价值,还有投资价值,考虑到不同城市有不同调控政策,房价走势与房地产投资前景不同,所以在同一城市内的业主事实上都可以视为二手房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这些处于竞争关系的业主之间一起交流房价信息,并约定成交价格下限,有可能会推高城市二手房价格上涨,吸引存在“买涨不买跌”心理的投资者盲目达成交易。


资料图 南都记者 吴进 摄


既然这样的行为涉嫌违法

那么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关于处罚标准,刘旭认为——


❐ 如果有业主参与了交互二手房价格信息的微信交流群,但是没有发言或者虽然发言,但是没有在销售二手房过程中登记或者实际执行微信群内提及的价格下限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有可能按照相关业主没有实施垄断协议处理,可以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后段,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相反,如果有业主在微信群内呼吁群内业主设定二手房价格下限,同时以高于或等于该下限价格销售二手房,则有可能被反垄断执法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其二手房交易总价的1%到10%处以罚款


针对宝安区住建局通报这一业主控盘行为,刘旭指出,地方住建局事实上没有反垄断执法权,不能代替广东省市监局进行反垄断执法,也不应帮助涉案的业主掩盖违法事实。


此外,“住建局提到移送市监,也没提哪一级市监。因为只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才有反垄断执法权。”


🏃🏃🏃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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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王鹏钧 记者 陈蓉 孙雅茜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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