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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曝光!深圳一女子被泥头车撞倒当场身亡,只因司机忽略了它


  悲剧发生往往只在一瞬间  

2月27日11时20分许,徐某献驾驶粤B77258D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深圳市龙岗区龙飞大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深圳市七大洲运输有限公司路段,右转弯进入停车场时,与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由闫某菊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碾压,事故造成闫某菊当场死亡及两车损坏。


【南都N视频】视频:深圳交警  南都记者 邱墨山 编辑/剪辑:杨雪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及现场勘查工作

并对事故原因及相关主体单位

展开深度调查


预警系统发出预警提示而驾驶员丝毫未察觉


深圳交警控制住肇事货车司机徐某献,并调取粤B77258D号车的车内外行车记录仪,对其行驶轨迹进行分析。


经查,肇事车辆所属企业定于2月27日下午在龙岗区龙飞大道深圳市七大洲运输有限公司停车场,对企业司机进行纯电动车辆安全操作和注意事项的培训。2月27日早上,公司负责人提前安排司机将两辆泥头车从惠州开往培训地点,其中一辆就是徐某献驾驶的粤B77258D号车。


车身右侧的行车记录仪显示——



车辆右转弯进入非机动车道时,死者闫某菊驾驶的自行车刚好行驶至粤B77258D号车的车头位置,随后货车与闫某菊发生碾压。



从肇事货车的行车记录仪清晰可见,徐某献驾驶货车行驶至事发地点右转弯时,车内预警系统及时发出预警提示,提示司机及时查看车辆周边安全情况,而驾驶员丝毫未察觉。


肇事司机借用非机动车道驶入停车场

而此时,闫某菊骑车经过该车车头

一瞬间,悲剧发生



事发后

深圳交警立即开展亡人事故深度调查

追查涉事企业的监管主体责任


涉事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肇事司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经查

肇事车辆所属公司刚成立

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


① 尚未办齐“两牌两证”,未正式开展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② 该公司无驾驶员入职岗前培训记录


③ 未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GPS监管工作


④ 未对驾驶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公司未对车辆及驾驶员实现有效的监管。


据深圳交警调查,肇事司机徐某献于2020年2月20日入职,本身对车辆并不熟悉,事发时也没有意识到车辆的预警提示。在无法确保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却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前往培训地点。


深圳交警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大车(泥头车、大货车等)的危险性

不言而喻

都说珍爱生命,远离大车

可你真的了解如何远离吗?

真的了解大车的危险区域在哪里吗?


“死亡弯月”


大货车在右转弯过程中,司机会有一个视线死角,如果此时有人、车在旁边,很容易发生车祸致死,这一死角即内轮差,人们形象地称为“死亡弯月”。


车身越长,转弯幅度越大,形成的轮差就会越大。小型车最多产生接近0.6米的内轮差,而大货车则可达到1.5米到2米多。


请记住

车越长,这个恐怖的“死亡弯月”

就离你就越近!


“车辆盲区”


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一图看清车辆盲区

千万不要出现在这些区域内!



许多事故发生的背后

都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单方想法,即

"车能看见我"、"车会躲开我"

“车不敢撞我”


但其实车辆盲区就像是个黑洞

不仅驾驶人无法发现、察觉

进入盲区的人也将面临生命危险

如何避开盲区?请做到

❶ 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❷ 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❸ 当大型汽车转弯时,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珍爱生命远离大型车辆

如果不得不与他们并行

也请一定要避开这些盲区


🏃🏃🏃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


采写:南都记者 邱墨山

部分素材来源:深圳交警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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