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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气“军官”爱上你?女子被骗10余万!深圳法院判了...


如果你网上聊天遇到一位帅气的“兵哥哥”

他每天对你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你心动了吗?

注意了!这很有可能是不法分子的圈套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起诈骗案

一起来关注详情



冒充军人骗感情

一男子被判刑三年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因假冒军人身份骗取感情钱财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据介绍,贾某网购了军人服装、标识,在日常生活中穿着佩戴。一日,林林(化名)在返深的列车上与贾某相识。由于当时贾某身着军装,林林基于对军人的信任与崇拜,一段时间后,与贾某开始交往。


在交往中,贾某向林林介绍自己是某部队的四级军士长,并时而介绍自己在部队的工作内容,使林林对其军人身份深信不疑。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一个月后,贾某谎称自己与妻子正协议离婚,离婚后将正式追求林林。因需补偿妻子,便向林林借款人民币4万元。林林信以为真,通过微信转账分两笔将人民币4万元转给对方。之后,贾某以充话费、购车、购房等理由,多次骗取林林的钱款。直至案发,贾某骗取林林共计人民币14.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贾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有坦白、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林林人民币14.6万元。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被告人贾某冒充军人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与感情,谋取不法利益,不仅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抹黑了军人形象,损害了军威。军品具有专用性、严肃性。部队的制式服装、配饰等是部队实行管理的重要物资,也是军人形象的重要标志,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进行非法生产、买卖及使用。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生活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遇到自称军人身份的人,应认真核查对方身份,谨防落入骗子精心编织的圈套。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大件事君再教大家几招

如何辨别“假军人”


总之

预防爱情骗局的最好方法

就是保持清醒的头脑

不要轻易被甜言蜜语所迷惑


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才能真正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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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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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罗湖法院、南方+

编辑:欧阳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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